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伯公30年前一段話 老K要聽

◎ 張亦藍

「規避勞動基準法,有些企業在裁員」、「因勞動成本增加,毛巾不得不漲價」、「加班也加不成了,屆時趕貨該怎麼辦」、「勞動基準法生效…已引起美商恐慌」、「內外銷欠暢,又擔憂勞基法,部分單軋鋼廠減產停工」、「年終獎金多少?明年加薪否?據說今年情況不比往年好,不少勞工埋怨:『都是勞基法惹的』」、「勞工未蒙其利,先受其害。」這些新聞,呈現勞基法對於社會的全面性衝擊。企業不滿、勞工埋怨,幾乎沒有任何人從勞基法當中獲益。只不過,這些都是卅年前的舊聞。也就是說,這幾則報導談論的並不是現在成為眾矢之的的「一例一休」,而是一九八三至一九八四年間,「勞動基準法」通過三讀前後的社會氣氛。這些報紙現在上網都查得到。

一九八四年,勞基法公布施行,至今已經超過卅年了。不過,這個國家並沒有崩潰。紡織等傳產沒落之後,資通訊產業適時進來補位,台灣的經濟在一九九○年前後仍然一飛沖天。即便如今台灣經濟發展確實遇到瓶頸,然而各界所公認,台灣經濟問題的主要根源,其實是產業創新的能量不足,絕非勞動成本過高。我相信,就算老闆們也都會默認,簡單的錢當然賺不久。

事實上,加嚴勞基法標準,反而能催促產業轉型和升級的速度。卅年了,我們如果還糾結於勞基法,而不是去討論產業生產力如何提升,那真的是一點長進也沒有。

一九八四年,吳伯雄接任當時主管勞工事務的內政部長。他為勞基法辯護說:「今後我將呼籲業者應具有寬大的胸懷,勞基法是勞資雙方和諧共處的法律基礎,不僅保障勞工權益,對遵守規定的雇主也有利,這是世界潮流所趨,任何人也阻擋不了。」這段話,值得國民黨好好想想。既然去年國民黨力推二例,現在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大可直接鼓勵企業實行優於一例一休的二例,怎麼還反過頭來批判一例一休呢?

(作者現任科技公司產業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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