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全峰
健保支付匿名核刪近來引起爭議,衛福部亦基於透明公開與合理問責原則,考慮改為具名審查。但相較於醫師以維護醫療專業之名,積極爭取健保給付之利益,類似之黑箱審查同樣存在醫療體系其他角落,且直接影響更弱勢者權益,卻未見衛福部或醫界主張改革,殊為可惜。
醫療糾紛鑑定即為一例。目前醫糾訴訟八十%以上均仰賴專業鑑定為判決基礎,其中又以衛福部醫審會為大宗(每年受委託案件達四百至五百件)。但衛福部往往拒絕揭露鑑定人之資訊,亦不要求鑑定人簽名以示負責,因此法院無法命鑑定人到庭,從而與醫界批評健保核刪是黑箱作業有類似困境。
(一)醫界要求健保核刪具名審核,是認為審查醫師之醫療判斷若未具名即無從令其負責,也無法避免審查醫師在不需受外部檢驗的環境下,作出缺乏合理基礎之判斷。這個理由同樣適用於醫糾鑑定:鑑定意見對審判結果影響極深,若沒有適當的問責機制,又不要求具名,將難以避免鑑定人作出不當判斷,影響當事人之權益。
(二)醫界要求健保核刪應建立公開透明討論之空間,外界才有機會檢視並對話,才能建立問責機制。醫糾鑑定同樣如此:因衛福部不願透露鑑定人之資訊,導致法院或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疑義時,無法詢問或詰問鑑定人。結果是全盤接受鑑定意見,或是法官自行判斷,缺乏問責體系最重要的外界審視與對話機制,也侵害當事人權益。
(三)衛福部往往主張,若要求具名鑑定,恐怕沒有醫師願意擔任鑑定人,故有實行上的困難。但這個說法並不正當:衛福部以往捍衛健保匿名核刪時,也用類似說詞;但衛福部既已改口,為兼顧公正透明與參與審查意願,可透過其他配套機制緩解,那麼建立透明且可問責的醫糾鑑定制度,也理應可藉其他配套機制,減少負面影響。
簡言之,健保核刪與醫糾鑑定有類似之處。當前者匿名審查已引起爭議並將改革之際,後者缺乏問責機制之問題,不宜視而不見,尤其後者不僅與建立合理醫病關係、保障病人權益息息相關,也和能否創造健康的醫療職業環境密不可分。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