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林達/輕罪者到軍營去服社會勞動

法務部長邱太三。(記者黃耀徵攝)法務部長邱太三。(記者黃耀徵攝)

林達/檢察官

法務部長邱太三最近提議,讓假釋或將出獄的人白天出獄,晚上回監所,引發兩極看法。我曾在地檢署執行科服務兩年,深知邱部長勇於提出獄政改革之苦心,為共襄盛舉亦提出個人埋藏心中已久的另一個提議。

邱部長提議的立意當然良善,但可能涉及修法以及執行困難。且實務上,輕罪收容人才剛入監數月即可白天出監,能否達到矯正本旨令人懷疑。又倘若只是小範圍適用並無法達成緩解巨量超額收容的政策目標,若大規模辦理則可能引發公平性及安全問題,恐怕也不易獲得民意支持。其實現行制度下,社會勞動就是一個可行的方案,只要稍加改良就可能比白天出監的方案更好。

目前實務上,遭判決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下之人可易科罰金,繳完罰金就不必坐牢。繳不出罰金原則上須入監,例外則可聲請獲准改服社會勞動,以六小時折算一天。這類被告都只是犯了輕罪,情有可原而獲得輕判。若只是因為繳不出罰金就必須入監,被迫跟重罪囚犯關在一起,互相研習犯罪技巧、整天發呆吃免費牢飯,把監獄擠爆影響矯正成效均不妥。若能鼓勵短刑期改做社會勞動更好,也更有社會生產力。

而且,這一批龐大的人力資源包含各種專業人才,舉凡水電、鋪磚、泥作、油漆、彩繪、英語、日語、會計、護士、駕駛、托嬰、攝影、導演、歌星,五花八門,無奇不有。因為人人都可能意外觸法,連立委誹謗罪和律師酒駕都有來過。而這個制度是現存既有的,為何不擴大運用呢?

這麼好的制度之所以被採納的並不多,主要是因為願意提供社勞的機構不夠,目前大多是由各區清潔隊收納較多人力,都是清水溝、掃汙泥的環境打掃。而且管理不易,例如台北市很多里長會來申請社會勞動人力需求,幫忙打掃巷道或修剪公園,北檢為了確保嚴格執行,會要求里長全程在場督導,並且派佐理員到現場隨時抽查,里長若不在現場「超過十分鐘」,該里就取消申請資格。

若想要緩解監獄超額收容的問題,我有一個創新的建議,就是讓國防部所轄軍營斟酌開放收納社會勞動人口。短刑期被告若無力繳納罰金,可准許在就近軍營提供社會勞動。因為軍營有大量打掃工作,我以前在航特部服役,夏天一大片綠草長得奇快,每週都固定要在烈日下除草,另外還有掃石頭、搬庫房、刷油漆,這些工作若能由社勞人口擔任,軍人可以專心操練戰技。

這批人口數量可能高達數千,我們可以先從較無暴力傾向的騎機車酒駕、偽造文書、詐欺、侵占的輕罪人口中挑選,在軍營中交由軍官或士官帶隊,時間結束就整隊帶出軍營各自回家即可。

近年來花大錢募兵制卻讓士兵做太多雜務,外加繁重報表和管考,難怪募不到兵要考慮走回徵兵制,不如善用社勞人力補充軍營底層工作,讓軍人真的像個軍人。這個構想並不需要任何修法,現在就可以立刻執行,且可以解決法務部和國防部雙方的問題,謹提供法務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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