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我以台灣有鄭小妹妹為恥

10歲女童鄭茄妡,6歲起包辦家事,獨立照顧曾祖父母。(圖擷取自壹新聞)10歲女童鄭茄妡,6歲起包辦家事,獨立照顧曾祖父母。(圖擷取自壹新聞)

◎陳雨柔

根據媒體報導,高雄三民區十全國小10歲女學童鄭茄妡,平常生活費靠著外曾祖父母在菜市場擺攤做生意,全家3人就住在攤位的木板閣樓,只有1.5坪大小,要上廁所還得到市場公廁去,不過鄭茄妡非常懂事,半夜外曾祖父母要上廁所,她一定會起床扶他們下樓,因為樓梯坡度高達70度,老人家一個不小心就可能會跌倒。

因為媽媽生病沒有同住,平常都是茄妡一個人幫忙照顧外曾祖父母。茄妡從6歲起包辦家事,靠著家裡唯一的水龍頭洗衣,並在一樓攤位煮飯和炒菜。78歲的外曾祖母陳寶珠有糖尿病,茄妡便自學打針技巧,天天為她施打胰島素;也會到醫院借輪椅,推高血壓和痛風的外曾祖父到醫院看病。

報導一出,許多人紛紛讚揚鄭小妹妹為天使,表示要捐款給他們。但筆者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台灣有鄭小妹妹的存在,讓我感到丟臉。鄭小妹妹還小,對社會無知,她盡她的力量照顧家人,這的確令人感動。但是在我們可以捐上百億給外國救災的台灣社會,竟然需要一個10歲女童照顧生病的家人,請問我們的社福機構在做什麼呢?

鄭小妹妹在半夜扶外曾祖父母下樓的時候,如果一不小心兩個人都跌倒了,請問誰來救他們?請問各位已成年的讀者,你們無論是醫院或在家裡,敢給10歲女童打針嗎?如果有養老院敢請10歲女童幫老人打針,是否會立刻被檢舉?

10歲的女童,當然不了解自己的遭遇跟行為有多大的危險,在社會上代表什麼意義。但是社會局的人員會不知道嗎?請問社會局的人員關心過她們嗎?鄭小妹妹的家庭,已經不只是清寒,更是屬於失能的狀況。鄭小妹妹應該符合進育幼院的資格,他的外曾祖父母應該進老人院接受合格醫療人員的照護。

金錢不過就是資源,大家捐款給他們,他們會如何使用呢?會讓外曾祖父母進老人院嗎?還是讓鄭小妹妹繼續為外曾祖父母打針呢?是什麼樣的母親才會不跟女兒同住,讓10歲的女兒單獨照顧外曾祖父母呢?如果捐款給他們,錢會不會被母親拿去亂花掉呢?有愛心的民眾要如何監督捐款的流向呢?他們當然窮,但是他們不只是缺錢,更缺生活的常識。這些,都是台灣的社服機構該做的。

人各有命,鄭小妹妹的遭遇,在50年前的台灣比比皆是,現代第三世界國家也所在多有。但是,在2014年的台灣,我以台灣有鄭小妹妹為恥。

(台大法律系畢業、交大科法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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