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會互助金繳多領少 民眾批騙人
有民眾在臉書社團PO文指阿公繳老人會互助金,繳得多領得少,網友紛紛回應贊同。(圖擷自臉書社團)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參加老人會互助會活得愈久領得愈少?有民眾上臉書社團抨擊某老人會有如詐騙集團,阿公阿嬤繳了十八年互助金,金額合計近四十萬元,惟日前九十八歲阿公過世,只拿回十六萬五千元。縣府社會處表示,若民眾感覺不合理,可提供具體事實給該處,若覺得當中有問題,會移交檢調單位調查。
繳40萬 僅拿回16萬5千
這位南投縣民在臉書社團憤憤不平地指出,阿公阿嬤參加某老人會的互助會,繳互助金十八年,曾一週來收六千元,加總合計近四十萬元,當初老人會幹事表示,老人過世家屬可拿回廿萬元互助金,但阿公日前過世卻只拿到十六萬五千元,這分明是在騙人。
該民眾在臉書社團PO文後,很多網友都來回應,也都認為繳互助金繳得愈多愈不划算,還是把錢存在銀行比較保險。
老人會設互助會,有會員過世,其他人就繳一百元到五百元不等的互助金,通常是設立較久、規模較大的老人會才有附設互助會戶,且縣府對於新設老人會都會暗示性希望不要設互助會,以草屯鎮為例,昨日雙冬老人會成立,全鎮第十五個老人會,而鎮內僅草屯和僑光老人會設互助會,其餘十三個皆無。
老人會互助會在會員過世時,家屬可領回全額互助金,但都有繳交時間規定,像草屯鎮老人會要繳廿年才能全額領回,且要扣十二%的服務費,有洪姓會員表示,老人會平日以會員聯誼活動為多,若能增加老人急難或貧困救助,應該對老人更有助益。
社會處:無特殊法管理
主管機關縣府社會處長林俊梧表示,老人會是人民團體,並無特殊法來管理規範,而老人會附設互助會縣府也無法統一制定管理準則。現在只能請對互助金有疑慮的民眾,提供具體資料給縣府,社會處進行了解後,若涉及不法,會移請檢調單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