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民自決自治條例 住宅商圈爭議可望解套

圖為五分埔商圈。(資料照,記者謝佳君攝)
包括師大、五分埔、永康街等商圈
〔記者蕭婷方、鍾泓良/台北報導〕師大商圈、五分埔、永康街等北市知名觀光夜市、商圈,因屬住宅區,部分店家長期違規使用,前市長郝龍斌時期雖依都市計畫法開罰,但仍無法解決商圈發展與住宅品質的難解問題。柯市府現草擬「台北市特色生活商圈發展自治條例草案」,研擬以商圈住民自決的方式解決爭議,依該草案,只要店家與在地居民共組商圈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可自訂管理公約,決定是否讓違法店家有條件存在,該草案也規定,若商家違反管理公約,可報請所屬機關查辦,等同為商圈解套。
由店家與在地居民訂管理公約
北市今年五月修改「台北市各項違反都市計畫法案件通案處理原則」,鬆綁部分專業法令管理項目,只要相關行業自治條例訂有罰則即可先排除適用都市計畫法;舉例來說,第三種住宅區八米以下巷道原不得有商業行為,但只要公約有條件允許店家經營,店家即使違反都市計畫法,只要符合公約規範就不算違法。
言下之意,未來商圈店家雖違反都市計畫法,只要符合商圈公約相關規範,就可有條件設立、不算違法,師大商圈、五分埔、永康商圈等住宅區經營店家將有機會解套。
不算違反都市計畫法 不再受罰
但市議員李新指出,商圈為北市重要經濟命脈,本就須法律明文積極規範,違反都市計畫法店家就該停止營業,現依照處理原則卻為違法使用店家開後門,行政命令引導自治條例規範,實在本末倒置。不過市議員簡舒培則認為,北市為住商混合城市,還是要為城市特殊生活方式尋找出路,但管理公約制定配套須與店家、住家更周延地討論。
有人罵荒謬 也有人盼共存共榮
對此,師大三里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劉振偉說,面對違法經營店家,政府依法行政都做不好,還要居民與店家共組委員會自治,實在荒謬。但龍泉商圈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鴻溢則認為,商圈店家與居民有衝突時經常難以坐下來溝通,未來若自治條例能順利上路,或可讓商家、房東與居民都能共存共榮。
都發局建管科長戴興達則解釋,商圈發展自治條例草案若經議會三讀通過屬特別法,原則上違反都市計畫法個案將優先適用自治條例。而商業處長蔡宗雄回應,自治條例也規範商圈管委會成立有住戶代表、商店代表參與比例門檻,初期應該在商業區住商混合地區,較容易優先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