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長政見會》徐耀昌涉貪再成箭靶 對手質疑徐當選恐解職
2014/11/25 08:00
〔記者彭健禮、張勳騰/苗栗報導〕縣長候選人第二場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昨天舉行,國民黨徐耀昌因頭份棄土案一審被依圖利罪判刑九年,再度成為對手抨擊箭靶。民進黨吳宜臻與無黨籍陳淑芬都直指徐若當選後被判有罪確定,將面臨解職,縣長必須重選,吳宜臻更質問徐「如何面對苗栗鄉親」﹖
徐耀昌強調清白 有信心無罪
徐耀昌因為是最後一個發言,無法當場答辯,但徐陣營會後受訪時表示,對此假設性的問題不予回應,強調就官司部份該說明的,已在之前都說明過。徐耀昌在二十日首場電視政見會時曾說,此案他既無犯意,也沒有對價關係,從頭到尾未拿一毛錢、未進棄土一粒沙,何來貪污?鄉親相信、支持他,有信心司法最後會還他清白,改判無罪。
民政處:任期逾2年才辦補選
縣府民政處自治行政科科長徐文宏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縣、市長若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經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就須停職﹔另依第七十九條規定,縣市長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就必須解除職務,若任期超過二年,依法辦理補選。
吳宜臻昨天針對土地正義、縣府負債、勞工權益、與頂新財團關係、醫療資源失衡、清廉參政等六個問題,要求徐耀昌說清楚、講明白,並質問徐耀昌若當選之後,因這次的貪污案件被判決有罪、被褫奪公權,變成當選無效,要補選,將如何面對苗栗鄉親,如何面對苗栗人的尊嚴。
陳淑芬也說,徐耀昌若當選縣長,判決有罪確定將被免職,縣長要重選。以她擔任律師十九年的經驗,清白的都希望法官趕快判,還其清白,若是有罪的人心裡有數,都希望法官慢慢判,辦貪瀆案子都是司法院優秀的法官,但徐的案子十六年卻只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