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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壢下水道案縣府敗訴 招標生變

    2014/08/14 08:0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總金額高達四八○億元的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由於得標商「台灣地網」公司遲不履約,縣府在一○一年九月解約,該公司提行政訴訟,縣府連續敗訴,如今土地又登記回「台灣地網」名下,縣府雖然在七月再提民事訴訟,要求地上權塗銷、拆屋還地,但判決未定,影響新的招標案及興建案。

    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因台北市太極雙星弊案而聲名大噪,當時的太極雙星要角程宏道是「台灣地網」的監察人,前捷運局開發處長賈二慶是董事。

    副縣長黃宏斌表示,因為「台灣地網」得標後卻遲不履約,縣府在一○一年九月終止合約,原本設定給該公司的污水廠土地恢復為縣府所有,但「台灣地網」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縣府雖然是依照合約規定解約,但並非雙方合意,仍要透過法律判決,從高等行政法院到最高行政法院,縣府一路敗訴,縣府目前再打民事訴訟。

    黃宏斌指出,縣府雖然行政訴訟敗訴,但贏了仲裁,仲裁委員認為,縣府解約的兩大理由,包含污水廠進度、資金到位問題,台灣地網公司都未履行,新的招商案仍持續進行,但新的得標廠商必須等縣府贏得民事官司、拿回土地後,才能履行合約。

    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由達闊、中林環工、中壢污水處理等三家企業聯盟得標,三家公司成立「台灣地網」特許公司負責,九十九年八月與縣府簽約,但是簽約後工程停擺,縣府在前年九月解約,理由是二十七億元資金沒有在兩年內到位,污水廠也沒有興建,「台灣地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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