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留下任縣長 恐不公平
2014/05/29 08:00
記者張聰秋/特稿
舉債做建設,並不是不好,但問題是能舉多少債,要做什麼建設,以及要誰來做決定?彰化縣政府欠銀行很多錢是不爭的事實,年底彰化縣將舉行五合一地方選舉,現任縣長即將兩任屆滿卸任,在新人再過半年就要接手之前,縣府卻大舉追加預算,而且還是舉債來支應,留下一大堆債務給下任縣長去扛,恐怕並不公平。
自己要借錢來花,就要有自己還錢的本事,否則債留子孫,並非子孫之福;同樣地,現任縣長舉債大花其錢,卻把債留給下任縣長去扛,也非做人之道。
這次縣府一口氣追加三十六億多元預算,包含改善農水路、興建國際教育學舍和體育教學園區、政策宣導、擴充公共自行車租借據點及前三十分鐘騎乘補助、道路橋樑工程、改善公共廁所環境等等,這些建設都不是那麼具有急迫性,應該可待日後新任縣長視其施政需要,再去決定做或不做都還來得及,大可不必急著現在砸大錢去做。
事實上,過去幾年,縣府在年度中辦理追加預算,金額頂多十多億元就很嚇人,而這次追加預算金額卻是往年的三倍,短時間內多出這麼多的追加預算要執行,若相關單位急著消耗預算而草率發包,甚至為了消耗預算而隨意施作一些根本不需要施作的建設,會否招惹浪費公帑的後患?也應謹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