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影射拍照爆料 師控校長涉誹謗
2014/05/22 06:00
〔記者余雪蘭/嘉義報導〕嘉義地區某國小今年三月間爆發投十元可拿水球砸校長、老師的爭議,事件餘波盪漾,引發校長與老師互摃,郭姓女老師不滿許姓男校長在「臉書」上,暗指水球事件是她向媒體爆料,昨委託律師控告校長誹謗。
校長回應:未明指誰 僅合理懷疑
許回應,並未明指是郭去投訴,只是當天下午三點多,小朋友都還沒回家,媒體就接到投訴,還有照片,所以合理懷疑是學校同仁爆料,而郭事後在課堂上批評水球事件,還向教師工會投訴,但水球活動主要目的是拉近師生距離,學生反應很好,郭的指控,多所不實。
本報於三月報導家長投訴,指某國小在校慶活動中,讓學童投錢,就可拿水球砸校長或老師,收入作為校友會支持校務的基金,家長認為做法不當。
師不滿臉書留言 要求校長道歉
有學童在臉書表達「這是六年來最棒的運動會,感謝校長犧牲」,許校長則回應「某位老師假冒家長投訴自由時報,讓這件拉近親師距離的美事蒙塵,真是掃興」,許又稱「那天突然跑去照相,學生都不太喜歡的那位」,學童紛紛猜測是哪位老師。
郭表示,校長暗指水球事件是同仁爆料,她因而到校長的臉書留言,指「水球事件非但不反省,還在臉書及晨會指桑罵槐」,要求校長公開向老師道歉,結果校長回應「郭老師您應該交代一下當天到場拍照的動機是什麼?」明顯指她就是爆料者。
郭老師說,平時教學有拍照做資料及記錄的習慣,校長未查證,就亂指她是爆料者,讓學生對她產生偏見,人格與名譽也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