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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解約遭催款 議員要修法管

嘉市議員張秀華(左)認為,嘉市補習班管理及退費機制相較其他縣市鬆散,將在議會提案修訂相關管理辦法。(記者王善嬿攝)

嘉市議員張秀華(左)認為,嘉市補習班管理及退費機制相較其他縣市鬆散,將在議會提案修訂相關管理辦法。(記者王善嬿攝)

2014/04/23 08:00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議員張秀華接獲林姓學生家長陳情,指念大學的兒子去年十二月初參觀電腦展,受學承電腦補習班推出付一千元可抽獎,報名上課不用先付費,十萬八千元學費可貸款分期繳交等方案吸引報名,事後反悔,付了上萬元違約金並簽署「保密條款」才解約,今年初仍接獲催款簡訊,讓家人很害怕;張昨轉述,她致電學承電腦黃姓負責人了解情況,黃回應,學生解約後已跟資融公司清償,可能是催款部門疏失,之後應不會再收到簡訊。

張秀華表示,今年以來的四個月內就受理三件類似陳情案,其中兩件是同一家補習班,不僅讓消費者向資融公司貸款、分期繳交,還要求簽署拋棄審閱權、保密條款等,解約困難重重,得付高額違約金,學生、弱勢民眾最常受害。

嘉市消費者保護官黃崇傑說,一年約受理類似案件十三件,教育部「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規定,定型化契約書須有五日審閱期,並不得在契約中記載要消費者拋棄審閱權,遇此情形者可舉證,將依消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呼籲民眾切勿衝動於當場簽約,務必仔細研究、審閱契約內容,若有疑慮,當資融公司通知是否繳款時,可予拒絕,補習班契約就不會成立。

張秀華進一步檢視嘉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發現包括收費標準、退費標準、退費期限、未成年簽約、服務契約書、保證班規定等項目,比台北市、桃園縣的相似自治法規鬆散,將在市議會開議後提案嚴謹修訂,避免民眾為進修、找工作,反而落入生意人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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