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菸擬蓋旅館 文化局長被告瀆職
劉維公日前承認有商業設施 議員指明顯違反合約內容
〔記者林俊宏、邱紹雯/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楊實秋質疑松山菸廠文創園區BOT案,市府高層疑圖利台北文創公司,讓業者可設置六星級旅館及電影院等商業設施,明顯違反合約內容,而且未來五十年,市府僅向台北文創公司收取約三億元的營運權利金,顯然賤租市產,昨天上午赴台北地檢署控告文化局長劉維公及專門委員劉得堅涉嫌瀆職。
劉維公:絕無包庇 願配合調查
遭議員控告瀆職,文化局長劉維公、專門委員劉得堅表示,尊重議員的做法,文化局願意提供所有資料,配合調查,絕無包庇。
楊實秋說,本案總樓地板面積約三萬二千坪,光六星級旅館佔地四千九百坪,本案土地價值超過百億元,市府每年僅收二千四百萬元租金,相較於世貿二館一.六五公頃土地,每年可收二.二億元租金相比,市府官員明顯是低估租金,令人痛心。
楊實秋表示,依合約規定,本案佔地一.二公頃,周遭古蹟佔地六公頃,本案開發權利金十三億是用來維修六公頃的古蹟,市府還要另外編列超過三億元的土地徵收及工程預算,替本案來開闢道路。
楊實秋說,本案若要設置旅館及電影院,合約內容應變更,市府應增加權利金,他在十一月廿日邀集文化局及政風室相關同仁,未料,文化局上下竟無人有台北文創公司電話,也沒有該公司職員名片,往來業務都用手機聯絡,更未曾到該公司辦公室拜訪過。
楊實秋指出,松山菸廠是台北市最後一塊大型綠地,如果本案充斥大量商業設施,將淪為財團或金控園區,他不排除還要對台北文創公司董事長劉國治及其主要代表、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楊實秋說,他多次質詢,歷任文化局長都說「能否在此BOT案設置旅館等設施均在研議中」,後來,市長郝龍斌親口表示「絕不可能會設置旅館」,未料,文化局長劉維公日前坦承要設置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