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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飛雁新村開發案 市府、遠雄將解約

飛雁新村內的傳原通訊所已列入南市歷史建築。(記者洪瑞琴攝)

飛雁新村內的傳原通訊所已列入南市歷史建築。(記者洪瑞琴攝)

2018/12/21 06: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飛雁新村因有文化遺址無法開發,但也讓市府陷入與得標的遠雄建設公司「如何分手」難題,懸宕四年多,雙方終有共識合議解約,國防部退還土地價金四億多元,目前解約內容最後修正中,可望明年有眉目,將成為黃偉哲上任市長後,送給市民一份「文化之禮」。

黃偉哲︰將進行後續協調

準市長黃偉哲表示,由於飛雁新村原屬國防部納入眷改計畫標售的土地,既然不開發了,遠雄已繳付的第一期土地價款就該歸還,這是國防部該負責的事,至於後續如何弭平這筆眷改金額與利息,以及合作土地活化利用,希望在他上任後第一件事就能協調完成。

四億土地價款由國防部歸還

都發局長莊德樑表示,幾經折衝,雙方有共識合議解約,確定不開發飛雁新村,要歸還遠雄已繳價款五億一六二萬元,其中包括國防部的土地價款四億一八○○萬元,市府部分則有歷史建築修復三千五百萬元、專管費六百萬元、履保四二六二萬元。

九千萬規劃費以法律解決

至於遠雄也要求規劃設計費九千萬元的損失,莊德樑表示,雙方目前有初步共識,另以法律途徑解決,合議解約內容正作最後修正,可望明年就有眉目。

飛雁新村原為國防部所有土地,民國九十九年國防部委託台南市政府進行公辦都市更新,二○一三年由遠雄建設公司以廿億九千萬元得標,計畫興建大樓,可是引發大湖文化遺址與老樹保護爭議,在地文史團體發起搶救。

前市長賴清德勘查後要求停建,並進行文資調查,市府也納入公民決策城鄉論壇首例,南市都委會對於遠雄開發計畫亦未審查通過,全案陷入膠著中,遠雄向國防部、台南市政府提出賠償,如今雙方爭議終於可望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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