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主管提高職等 公所憂人才難留
2018/07/14 06:00
考試院核定調升職等 十六日生效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鄉鎮市公所課長,目前與縣市政府科長,同為八職等;公所主任秘書,則與縣市政府副局(處)長,同為九職等。「縣市政府職務列等及相對應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調整建議案」,已獲考試院核定,將於十六日生效,苗栗縣政府副局(處)長、科長將升一個職等,有一百五十三人受惠;惟鄉鎮市公所認為,將讓公所人才招攬更加嚴峻,盼中央也能多多關愛基層公務人員。
苗栗縣政府人事處表示,副(局)處長將由薦任九職等升至簡任十職等,科長由薦任八職等調整為九職等。縣府主計處表示,自生效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止,估計人事費將增加約三百五十萬元,一年約增加八百五十萬元;縣府副局(處)長,平均每月增加八千多元,科長則平均每月增加三千多元。
苗縣153人受惠 引發基層公所反彈
縣長徐耀昌感謝中央照顧地方縣市政府公務員,將有助於縣府留住人才,激勵公務人員士氣。縣府秘書長陳斌山表示,因往年人事費都有結餘款,將從中央支應,不影響財政。
公所:工作量雜又多 升遷管道窄
但公所認為,將使公所人才招攬更加嚴峻,盼中央也能多關愛基層公務人員,並於六月召開鄉鎮市長聯誼會中討論。
公所認為,縣府各局處室,承攬全縣業務,但分工細膩,單一局處少說有四、五個科,公所雖僅負責單一鄉鎮市,但一個課業務,往往涵蓋跨縣府局處,十分繁雜,工作量不會較少。
盼中央也能關愛基層公僕
另,因公所升遷管道較縣府窄,也出現同一期通過地方三等特考的兩名公務員,都很認真,但因分別在縣府、公所服務,出現「同梯不同命」的情形。鄉公所秘書,即便綜攬全鄉業務,但職等也僅有八等,將不如縣府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