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瑪蘭人未正名 宜花東代表促修法
宜、花、東三縣市噶瑪蘭人代表,向宜蘭縣長林聰賢(右二)遞交陳情書,提出「即刻修法,還我族群身分」訴求。(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花、東三縣市的噶瑪蘭人代表,昨到宜蘭縣政府,提出「即刻修法,還我族群身分」訴求,縣長林聰賢允諾代為向中央反映,建請修法解套。
蘭陽平原是噶瑪蘭人原鄉,兩百多年前漢人入蘭開墾後,多數族人遷到花、東一帶定居,留在宜蘭的後裔幾乎福佬化,相關文化遺址也不多,縣府多年前在昔日聚落五結鄉流流社建造噶瑪蘭家屋,傳承族人傳統工藝技術。
還我族群身分 林聰賢:建請中央修法解套
行政院在民國九十一年宣布噶瑪蘭是台灣原住民第十一族,十四年來,宜蘭縣竟無人登記為噶瑪蘭人,當年正名活動被質疑有名無實;噶瑪蘭族復名推動召集人潘朝成,穿著瀕臨失傳傳統服飾,帶領壯圍鄉東港村長潘建淵、五結鄉流流社耆老林天成及花、東族人,攜帶寫給總統蔡英文的陳情書,由林聰賢代表接下。
潘朝成說,宜蘭縣噶瑪蘭人未能回復族籍,卡在原民會九十年頒訂的原住民身分法,把噶瑪蘭人在內的平埔族排除在外,造成族人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和族別登記,形成種族偏見與歧視,違反憲法對原住民身分的保障。
潘朝成希望原民會、內政部立即修法,凡在日治時期直系血親族別登記為「熟」者,或能提出證明,均應承認並恢復其族群身分,藉以表達實質認可尊重,盼所有族人能在明年噶瑪蘭正名運動三十週年取得族籍。
林聰賢說,宜蘭縣是噶瑪蘭人的故鄉,族人所提之事,涉及中央修法層面,宜蘭縣政府會轉達意見,建議中央相關部會重視;縣府民政處說,將評估在族人身分註記噶瑪蘭族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