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猥褻小叔 「驚世婆婆」設局告媳婦被訴

    2016/08/19 08:00

    找次子當麻豆 睡在身旁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1名「驚世婆婆」與兒子聯手設局,灌醉張姓媳婦後,找來15歲的次子當「麻豆」睡在身旁,拍照編出「媳婦猥褻小叔」戲碼,企圖逼媳婦無條件離婚,幸好小叔良心發現作證,法官判張女無罪,還她清白,桃園地檢署簽分偵辦誣告,昨天起訴這名驚世婆婆及兒子;張女心灰意冷,訴請離婚判准,也獲判賠35萬元。

    與子聯手 逼無條件離婚

    張女淚訴,103年5月與林姓丈夫結婚後,每天清晨6點半就得到丈夫經營的檳榔攤幫忙,下班後要趕到大學夜間部進修,婆婆屢次抱怨她不幫忙家務,沒有盡到媳婦的責任,動輒到檳榔攤罵她,挑撥她與丈夫的情感,丈夫因此對她日漸疏遠,也常為細故爭吵,更不時提出離婚要求。

    15歲小叔良心發現作證

    林男見妻子不願意離婚,新婚3個月之後,便將她帶到KTV藉機灌酒,張女不勝酒力,返家倒頭就睡。

    林母卻與兒子唆使15歲的次子躺到張女身旁拍照,誣賴張女酒後撥弄小叔下體猥褻,事後持照片逼迫張女離婚、索討100萬元,張女拒絕,被控性侵遭起訴,幸好法院審理時,小叔良心發現,向法官說出真相。

    法官判張女無罪,檢方分案偵辦林母、林男誣告罪嫌;林母、林男否認犯行,林母稱,媳婦如果沒有做這種骯髒事,事後怎麼會離家出走?林男則把責任全都推給母親,指稱照片是媽媽拍的,當時他不在場。

    然而15歲的小叔指證歷歷,並供出母親與哥哥如何設局,檢察官昨天偵結,依誣告罪嫌起訴林母、林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