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多 核一廠除役期長達25年
〔記者李雅雯、賴筱桐/新北報導〕核一廠延役申請案七月七日由台電公司主動撤回,確定一號機、二號機將分別於一○七年十二月、一○八年七月如期除役,核一廠除役計畫書指出,除役作業將長達廿五年,拆除或移出的放射性污染設備、結構或物質,將以新建或改建方式貯存設施方式,放置在核一廠內,由於市長朱立倫曾公開聲明,核一廠不能變成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市府不同意境內新設任何核廢料貯存設施,未來將引發新一波爭議。
市長︰不能變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台電在民國一○三年就按規定著手規劃核一廠除役計畫。根據除役計畫書,一旦原能會審查同意核發除役許可後,大部分廠房會拆除,345KV開關場以南至西南區域將規劃為保留區,除役期間改建或新建設施包括,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用過核子燃料再取出設施、玻璃固化高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低放射性廢棄物焚化爐、低放射性廢棄物超高壓壓縮機、低放射性廢樹脂濕式氧化設施及鋼筋混凝土塊分離場等,大部分都將置於保留區內。
反核聯盟︰公平公開條件下做選址
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認為,訴求了數十年,終於還給北海岸乾淨土地,台電接下來必須專心執行除役工作,核廢料處理是台灣人民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不管是中期乾式貯存或長程最終處置,在公平、公開的條件下做選址,才是人民可以接受的,不該預設就是要放在所謂人較少的北海岸。
石門區老梅里長許寶祿說,歡迎核一廠定案除役,然而只要核廢料還放在家園中,補償地方的回饋金就該持續發放,至於要怎麼發放,可以再討論研商,這是許多居民共同的聲音。
台電︰盼市府核發設施水保證明
台電公司核能發言人林德福表示,現將按時程推動除役工作,也期待新北市政府能核發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的水土保持完工證明,好讓除役工作順利進行。
侯友宜表示,若台電提出完整最終處置場方案,暫存設施經相關單位審查,確認安全無虞,暫時貯存或許可以被接受,畢竟短期內不存放原址,除役計畫將無法順利推動,但執行期程須如實向社會大眾公布,每個過程市府都將嚴格監督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