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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攻訐元首」記大過/北一女校規不當 立委要求改正

北一女校規仍有「惡意攻訐國家元首者,經勸導無效者記大過」,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要求改正。
(資料照,記者謝佳君攝)

北一女校規仍有「惡意攻訐國家元首者,經勸導無效者記大過」,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要求改正。 (資料照,記者謝佳君攝)

2016/03/08 06:00

〔記者林曉雲、謝佳君/台北報導〕立委鄭麗君昨在立法院質詢時踢爆,北一女現行校規竟仍有「惡意攻訐國家元首者,經勸導無效者記大過」。她表示,校園必須民主化,要求教育部在五二○前完成全國大專及高中以下校規的檢視,有類似違反憲法保障言論思想自由等不當的校規都應改正,她相信總統當選人蔡英文也會支持這立場。

鄭麗君指出,憲兵隊未得檢察官指揮擅自發動搜索,其實就是台灣轉型正義未得到妥善處理的結果,國家沒有好好處理轉型正義,國家權力制度就會隨時再反撲傷害人民;而在教育領域,威權體制時代的遺毒也始終存在,例如違憲的不當校規及教官仍存在校園,日前也出現政大教官箝制言論自由事件。

批評總統 是檢驗有權力者的言論

鄭麗君表示,她一年前即要求教育部清查不當校規,教育部回函告知查無違憲校規,是故意漏掉北一女?還是認為這樣的規範沒問題?中華民國刑法沒有攻訐或侮辱國家元首罪,卻列入校規,箝制學生公共參與的規定,一定要刪除。

鄭麗君表示,總統做為國家最高公務員,背後所代表是國家權力,批評總統不是針對其個人,而是批評他因職務所代表的權力行使,要嚴厲檢驗「有權力者」的言論。

鄭麗君指出,二○○八年法國前總統薩科茲遇到示威抗議時,在公開場合對示威者罵出「Casse toi, pauvre con」(滾開,你這個可憐的蠢蛋),當時法國舉國譁然,隨即有人借用薩科茲的話變成標語,反過來罵薩科茲,這人卻被控告「侮辱國家元首罪」,雖僅象徵性地處罰卅歐元,但二○一三年歐洲人權法院判定法國違反「言論自由」,同年八月法國國會通過廢除「侮辱國家元首罪」。

教育部長吳思華答詢表示,教育部已完成所屬學校校規的清查,北一女屬於北市教育局督導,教育部會與地方溝通。

校方:曾向教育局說明保留校規原因

北一女學務主任葉中如說,兩年前在主管機關指示下,各校均檢視相關校規,當時北一女向教育局解釋,本於教導學生不希望有毀謗或謾罵行為,因此保留這條校規,不過也修改內容,限縮在「惡意」攻訐的範圍及「勸導無效」後才會懲處,強調並非針對學生偶一發生就直接懲處。

不過現在若有檢討聲音,只要教育部或教育局來函指示,學校就會啟動程序,由學務處提出建議,上簽校長,最後送校務會議通過後即生效。但校內很少發生惡意攻訐國家元首的情事,應該沒必要啟動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此事。

北市教育局則表示,校規為學校共同規範,只要依校內民主程序處理都會尊重,教育部如指示通盤檢討,也會照辦。

有教育局官員私下認為,國家元首代表國家意象,仍應有起碼尊重,且學校是教育場域,應讓學生學習是非判斷與行為處事,而非以民主或憲法保障自由之名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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