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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裝基改食品 須全面標示

    攤商業者如使用基改豆製品,都需要標示。(記者何世昌攝)

    攤商業者如使用基改豆製品,都需要標示。(記者何世昌攝)

    2015/12/28 06:00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食安問題爆不停,新的一年,市場攤商、餐飲業者均將全面納入管理,若未依法標示者將可罰三萬至三百萬元。但攤商對新制大多一問三不知,外界批政府未及時輔導業者,恐難落實。

    攤商、餐飲業者 都將全面納管

    食藥署今年七月起分階段實施基改標示,陸續納入銷售農產品業者、具商業登記銷售初級加工品(豆漿、豆腐、豆花、豆干、豆皮、素肉製品)業者。十二月卅一日起,擴及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業者,以及未具商業登記銷售初級加工品業者、餐飲場所,例如市場攤商、便當店。

    食藥署規定,非基改原料摻入基改原料超過三%,就須標示「基因改造」。使用基改原料,但終端食品已不含轉殖基因片段等高層次加工品,例如黃豆油、醬油、玉米糖漿等,須標示「基因改造」、「本產品為基因改造○○加工製成,但已不含基因改造成分」。標示字樣長度、寬度不得小於兩毫米;至於攤商、餐飲場所銷售的散裝食品,則可以告示牌方式告知消費者。未依規定標示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三萬至三百萬元;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更可處四萬至四百萬元罰金。

    目前基改食品大宗是黃豆、玉米。其中,我國一年進口二三○萬噸黃豆,估計九十五%以上都是基改黃豆,義美總經理高志明就一再表示,基改原料標示法令能否「落實執行」,變成全民確保食安的重大課題。

    未確實輔導 民團︰上路一定很亂

    主婦聯盟秘書長賴曉芬表示,樂見相關政策,但政府多只發一紙公文與自治會組織溝通,卻未確實輔導第一線業者,估計上路「一定很混亂」,官方應增加人力、預算進行業者輔導及稽查作業。

    食藥署科長李婉媜指出,新制上路前均有召開業者說明會,未來也會請地方衛生局稽查同時輔導業者。

    另有業者擔心,基改標示可能使民眾專挑非基改產品採買,造成非基改物價上漲;台經院就曾估算,若基改食品全改採非基改原料,平均每家庭年支出恐增逾八千元,民眾恐需準備好面對新一波物價上升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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