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吃鱉!含致癌孔雀綠 點水樓中鏢
食藥署查驗甲魚,有8件不合格。(記者吳亮儀翻攝)
〔記者吳亮儀、吳俊鋒、王涵平/綜合報導〕吃鱉要注意!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天公布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殘留稽查結果,九十五件商品中,有八件不合格,其中十五件甲魚(俗稱鱉)中,就有六件不合格,甚至驗出禁用的還原型孔雀綠。
今年三到六月間,食藥署聯合各地衛生局查驗,檢驗項目是一○一種動物用藥,其中甲魚的違規情形最嚴重;被驗出含動物用藥甲魚的地點,除一般餐飲店、魚市場外,知名餐廳「點水樓」也在內,被驗出含禁用的還原型孔雀綠,長期食用恐致癌。
食藥署區管中心主任邱秀儀說,這些甲魚的源頭都是國內養殖場。農委會馬上發布新聞指出,將加強稽查養殖業者的用藥。
來自台南莊姓業者
根據稽查結果,在點水樓台北市復興店抽驗的甲魚,除有還原型孔雀綠外,還殘留廣效殺菌劑磺胺二甲基嘧啶、三甲氧芐胺嘧啶。另外,在彰化縣、嘉義縣盤商和小吃店的甲魚,都被驗出違規殘留用藥,這三件甲魚都來自台南歸仁區的莊姓上游廠商。
農委會防檢局指出,除還原型孔雀綠屬禁用藥品外,其他是合法用藥,但依規定有殘留容許量、特定品項不得使用,以及不得檢出等規定。
南市莊姓業者昨天低調迴避,未出面說明。南市農業局漁業科則強調,接獲通報後,六月廿三日立刻到現場訪查,並抽驗養殖中的甲魚,七月三日報告出來,孔雀綠與磺胺二甲基嘧啶、三甲氧芐胺嘧啶都未被檢出,但已納入重點列管的養殖場,則會持續追蹤、抽檢。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業者表示曾用過磺胺二甲基嘧啶、三甲氧芐胺嘧啶,但都遵守停藥期的規定,且不曾用過孔雀綠。
點水樓:沒有販售
點水樓回應,每一批進貨的農產品,都會要求一併提供檢驗報告,五月時,甲魚供貨廠商沒有提供最新檢驗報告,因此沒使用該批產品,也沒販售。
另外,聯合稽查小組還在彰化縣福寶食品行的貢丸原料豬肉中,查獲動物用藥殘留,超標十九倍;愛買台中中港分店的烏骨雞殘留廣效抗生素氟甲磺氯黴素0.2ppm、超標一倍。愛買則表示,會立即自主性下架,並讓消費者退貨。
邱秀儀說,根據《食安法》規定,若禽畜水產品的動物用藥殘留量不符規定,依法可處六萬元到兩億元罰款,產品也會沒收銷毀。
食藥署公布動物用藥殘留稽查結果,其中甲魚被驗出禁用的還原型孔雀綠,追查源頭來自台南歸仁區的莊姓上游廠商,業者昨不願回應。(記者吳俊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