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詆毀元首就記過 國北教大校規惹議

新北板橋致理技術學院。(資料照)

新北板橋致理技術學院。(資料照)

2015/03/13 06:00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大專院校言論自由遭箝制!網友臉書揭露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聖約翰科技大學、致理技術學院等三校「學生獎懲辦法」規範荒謬,若有學生詆毀侮辱國家元首、散發兩岸主權或其他爭議性公共事務等,違者記過並定期察看,察看期間若遭其他處分即勒令退學。過時獎懲辦法令立委陳學聖直呼不可思議。

致理、聖約翰也被揪出過時校規

網友踢爆國北教大等三校的學生獎懲辦法不但過時,更牴觸憲法、違反言論自由的保障。國北教大「學生獎懲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犯有「竊盜」或「詆毀侮辱國家元首,故意毀損國旗者」予以定期察看,察看期間若另遭其他處分,即勒令退學。

致理技術學院規定「於公開場合或利用網路、媒體,散發影響社會安定、族群和諧、政治對立或兩岸主權、政治體制衝突之言論者」記大過一至二次;聖約翰科技大學也明定「避免討論有關爭議性之公共事務」,經規勸未改者,記小過。

立委陳學聖痛批,都什麼時代還有這種過時校規,校規不得牴觸憲法,學校應給學生更高的言論空間;他也說,大學生是成年人可自行為言論負責,一切依刑法規定即可,校規不必多插手。

3校:會儘速修正舊時辦法

針對過時獎懲規定,三校皆稱是舊時規定,強調未有學生因此受處分,會儘速修正過時辦法。

教育部學生事務科長楊志忠表示,校方不得以言論自由、集會遊行為由懲處學生,若因此遭處分,學生可向學校申訴或email到部長信箱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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