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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R+AED 即刻救援路倒人
文/郭展維、翁一銘
最近許多細心的民眾在機場、車站、百貨公司等公共場所,開始注意到營業單位陸陸續續都裝置了「AED」。
「AED」的全名叫做「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它的功能是針對無預警突然心跳停止的患者,進行自動分析後,給予電擊去顫,讓心臟恢復正常的跳動。
當心臟停止跳動,如果不做急救,病患每分鐘存活的機會將下降7%至10%!及早電擊去顫,恢復血液循環,就可大大增加病患存活機會。
去年「緊急醫療救護法」的增修條文中規定,政府公告的公共場所應該設有AED。到目前為止,國內AED設置已接近歐洲的水準。但是,民眾的疑慮是「AED真的救得了人嗎?」
我們的回答是:「單靠機器不能救人,還要有人願意操作機器才是重點!」
當一個人突然倒下,沒有反應,且沒有正常呼吸,代表的是「再不開始急救,就沒機會了」。這時在場的善心人士應該立即通知119到場,並且立刻開始做「CPR」,然後請人去拿公眾「AED」來使用。
「CPR」指的是心肺復甦術,在病患恢復自發性心跳前,救助者必須進行胸外按壓,維持血液循環,增加病患電擊成功的機會。按壓時,雙手交疊,掌根置於病患雙乳連線中點,利用上半身的重量按壓。
按壓要儘量達到「高品質」的標準,就是用力壓(下壓深度達5公分)、快快壓 (每分鐘100-120下)、胸回彈(完全回彈)、莫中斷(減少按壓中斷)。
操作「AED」的口訣是「開、貼、插、電」,也就是打「開」電源,之後依據語音指示操作,在病患胸前「貼」上電極貼片,確定電極導線「插」入插孔。如果AED分析後建議電擊,請大家離開後按下電擊鈕,進行「電」擊。
請大家不用擔心急救造成傷害會被處罰,您的協助只會有更好的結果,不會更差,而且增修的法條也保護善心施救者,適用民、刑法緊急避難免責規定,讓大家不至於因猶豫或恐懼相關罰則,而錯失急救黃金時間。
(作者為林口長庚醫院急診醫學科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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