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越洋求醫 6細胞療法明上路/衛福部發布特管辦法 造福癌症、燒燙傷、脊損等病患
衛福部發布特管辦法,預計週四上路。(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癌末病患福音!衛福部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辦法,開放六項細胞治療技術,其中包括適用於癌末病患的免疫細胞療法。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後續待行政院發布公告,預計本週四上路。依特管辦法規定,醫療院所施作細胞治療的價格須事前審查。
六項技術包括癌症自體免疫細胞療法,用於血癌和各種實體癌症等,預計一年可嘉惠兩萬名癌末患者。目前癌症免疫治療主要分為「免疫抑制劑治療(藥物)」和「免疫細胞治療」,台灣目前僅免疫藥物治療合法,免疫細胞治療方式正式上路後,癌症患者將有多一些治療選擇。
衛福部鼓勵採用「成果導向」收費
在免疫細胞療法未開放前,許多癌末患者常遠赴國外治療,動輒幾百萬元所費不貲。陳時中表示,衛福部將鼓勵國內醫療機構採「成果導向」的收費方式,也就是成功的話多收點、失敗的話少收點,「總不能打個幾針就收幾百萬元」。
但免疫療法專家、長庚醫院免疫腫瘤學卓越中心主任張文震說,他對於衛福部提出的「成果導向」收費方式很不了解,「怎麼認定治療有無效果?」是病患覺得不痛、不喘,還是腫瘤縮小幾成?或是多活了幾年才叫成功?
張文震說,對於末期癌症要醫到好實在太為難,醫療上很難接受成果論,連醫學美容都沒有要做到好才付錢,更何況是末期癌症的治療,衛福部對於「成果導向」的認定,還要更清楚、明確才行。
年底提供計畫案供病人選擇
至於哪些醫院有能力做免疫細胞療法?衛福部司長石崇良說,目前台灣各醫學中心都曾提過細胞治療的人體試驗案,技術面「不是問題」,醫療院所可依法準備資料申請,衛福部會派員查核相關實驗室等設備,核准後才能施作,最快年底就會有計畫案通過供病人選擇。
此外,細胞療法若用於組織修補,可用針劑、敷料、噴霧,或細胞層片、3D組織列印等各種形式進行,針對有傷口的地方直接做修補。
石崇良說,之前八仙塵爆後,日本專家來台協助燙傷患者的治療,替無皮可取的大面積燒燙傷患取細胞回去培養、再回頭移植的技術,這次也開放該技術供大面積燒傷或皮膚創傷受損、困難傷口的治療使用。
特管辦法開放六項細胞治療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