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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含糖量 上限25克

經食藥署審核通過的健康食品才能標示小綠人標章。(食藥署提供)

經食藥署審核通過的健康食品才能標示小綠人標章。(食藥署提供)

2017/07/18 06:00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既然叫作「健康食品」,少放點糖吧!

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天修正「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原則」,特別規範健康食品的糖添加量,超過廿五克就不能申請為健康食品,額外添加十七到廿五克糖者若通過審查、列為健康食品,外包裝則須標示「請注意熱量攝取」等警語。

食藥署科長周珮如說,根據國健署建議,成人一天來自糖的熱量不要超過兩百大卡,換算每日攝取的糖不能超過五十克,而既然是健康食品,應該要更嚴格,因此訂定廿五克為門檻。

健康食品的外包裝有「小綠人」標示,這是經過保健功效、人體試驗等合格後,向食藥署申請後才能標示,讓消費者選購參考,一般便利商店和藥妝店多能買到這類健康食品。

除了精緻糖的限量規範外,未來還要求應檢附相關法規證明資料,例如動保、人體、輻安證明等,並敘明人體食用研究應檢附的文件資料、安全性要求、控制變因等;且產品若宣稱功效,得依功效評估試驗為人體食用研究或動物實驗,分別標示,提供消費者清楚宣稱標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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