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連日豪雨造成災損 30日內可申請稅捐扣除減免
高雄連日豪雨,受災戶可於30日內,向國稅局報備勘驗,稅捐得以扣除減免。(記者葛祐豪攝)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連日豪雨,造成災害損失,高雄國稅局呼籲受災戶於30日內,向國稅局報備勘驗,稅捐得以扣除減免。
高雄國稅局表示,受災戶可就貨物稅、菸酒稅相關災害申請減免。
貨物稅方面,受災的貨物稅廠商,已稅貨物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得依貨物稅條例第4條及相關規定,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報備及辦理退稅。
菸酒稅部分,受災的菸酒稅廠商,其已納菸酒稅的菸酒,如受災致該菸酒受損或消滅者,得依菸酒稅法第6條及相關規定,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報備,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或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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