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觀光「舊」星!竹山神社遺址 核定為歷史建築
南投縣竹山公園特有的石燈,獲核定為歷史建築文物保存。(資料照,記者謝介裕攝)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竹山公園擁有豐富的人文歷史,尤以「神社遺址」最受矚目,在公所努力下,今天獲得南投縣文化資產委員會核定為歷史建築文物保存後,將從原本的祭祀場所轉型賦予觀光新使命,讓公園遊憩內容更加豐富、多元。
竹山神社位於竹山公園內,建於日治時期昭和13年、西元1938年,距今80年歷史,台灣光復後改名忠烈祠,安奉為國征戰忠勇戰士的英魂,怎料,在年921大地震中嚴重受創,當時因地方缺乏古蹟文物保存觀念,以致最後遭拆除,如今僅存石燈、鳥居、石獅等文物,供人憑弔回憶。
竹山鎮公所推動公園景觀環境整修計畫,向縣文化資產委員會提出申請,讓「神社遺址」列入古蹟,不料,審理過程因缺乏建築完整性及史料,而無法符合列入,但僅存的石燈、鳥居,還有曲折幽深的白色迴廊,在地方發展過程中的確具有歷史價值,最後委員們了以核定為歷史建築文物。
公所指出,「神社遺址」位於園區的制高點,可遠眺和溪厝、冷水坑一帶兩溪匯流的山川美景,也可俯瞰市區櫛比林立的房舍、南雲大橋、沉潭、鯉魚等村落田野風光,可望為地方觀光發展注入新活力。
南投縣文化局長林榮森說,文化資產保存法在修正後,已增設「暫定」的保護門檻,以竹山神社遺址為例,在未完成公告程序以前,就是列為暫定歷史建築文物,以防遭人破壞,違者,將比照歷史建築文物等級處分,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及竹山公園入口的鳥居,極具歷史價值意義。(資料,記者謝介裕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