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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台最大聯合礦區「金昌」 環署要求重提審查

    去年8月環團曾聚集於環署前陳情,要求金昌石礦必須辦理環差。(記者楊綿傑攝)

    去年8月環團曾聚集於環署前陳情,要求金昌石礦必須辦理環差。(記者楊綿傑攝)

    全台最大聯合採礦區「金昌石礦」,通過環評後至今8年未開採,環團去年8月底向環保署遞交「公民告知書」,提醒環保署若不執行環差,將提行政訴訟。環保署今做成決議,金昌石礦應提交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進行審查,且未完成審查前不得開工。

    金昌石礦於2008年通過環評,其開發基地曾出現在《看見台灣》紀錄片中,位於花蓮秀林勇士山頭那一片光禿禿的部分,該處原有台泥公司的寶來及合盛原石兩礦場,原本自去年9月1日起,同屬台泥的金昌石礦也預定動工開採,三者總面積達253.74公頃,已經是目前全台最大的聯合採礦區。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團,當時也為此聚集於環保署前抗議,並遞交「公民告知書」,提醒環保署若不執行環差,將提行政訴訟。環團聲明中指出,依法3年未開發就應進行環評對策報告及環差審查,但經濟部卻挑選2016年2月26日花蓮縣核發的水保及施工許可為核可開發時間點,使其時間變成在3年內。

    環保署認為,經濟部將「環評法第16條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開發許可」與「作業準則的申報開工」兩者混淆,事實上申報開工是依照「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31條,而非依照礦業法。至於開發許可,還是要回歸到其專管法規的許可來判斷,在此採礦案件中,應該認定是98年4月2日的礦業用地核定處分。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說,以前附近的和中部落曾因蘇拉颱風影響幾近滅村,而現又有蘇花改每天的隧道爆破工程,若再加上金昌的開採,會影響在地集水區與裸露表面、地表逕流,對環境衝擊極大,未來即使業者提環差,也將持反對開發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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