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成為運動項目? 教育部:只1/3民眾支持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今日透露,在民調上只有1/3的民眾,支持電競納入運動項目。(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電競是否該算在運動項目裡,是政府和相關產業面臨的大問題,教育部次長蔡清華今日指出,民調上只有1/3的民眾支持,2/3的人則認為電競僅是休閒娛樂,未來仍需要看學校與家長能否接受,以及產業是否能推廣下去。
據《中央社》報導,「電子競技未來產業方向與歸類」公聽會今日在立法院召開,蔡清華表示,如果電競要納入運動項目,過去體育署所考量的是如何與學校課綱結合,而且學校經費是否能夠負荷。蔡清華更說,國際奧委會的成員有206國,僅有中國把電競當成運動項目。
擔任台灣電競協會理事長的藝人施文彬強調,台灣現在的狀況,在於選手沒有一個正式身分,不像美國的電競選手要出國,申請的就是職業運動選手簽證。他希望政府可以出面歸類電競的產業類別,相關的勞資、贊助、代言也要制定規範。
身兼中華職棒大聯盟會長的藍委吳志揚認為,從組隊競賽、後勤支援、公關行銷、聯盟制度等各方面來看,電競就跟職業運動差不多,體育署應該也要把電競當成運動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