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毒桿菌毒素製劑 檢驗竟沒肉毒桿菌
食品藥物管理署接獲關務署送驗的肉毒桿菌毒素製劑,發現裡面經然沒有外包裝標示的A型肉毒桿菌毒素。(食藥署提供)
肉毒桿菌毒素製劑竟沒有肉毒桿菌!食品藥物管理署接獲關務署送驗的肉毒桿菌毒素製劑,發現裡面經然沒有外包裝標示的A型肉毒桿菌毒素。
食藥署指出,這項檢體是有人從香港用國際快遞包裹寄送11瓶商品,外觀及標示品名酷似藥廠愛力根生產的國內核准藥品「BOTOX」,但它的包裝標示並無中文許可證字號,原廠防偽標籤等多處也與合法產品不同。
食藥署科長楊依珍說,合法製劑愛力根的外盒上印有藥廠「ALLERGAN」字樣,海關送驗的假貨則印上「ALLERCAN」,不仔細看恐分辨不出來。
楊依珍說,郵寄、快遞藥品回國一律應於輸入前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如未經核准寄送至國內,則屬於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的禁藥,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人切勿以身試法,避免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