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火葬場興建點 縣府選上埔鹽鄉
彰化縣政府選上埔鹽鄉光明段公墓用地作為火葬場興趣地點評估點,圖中員大排旁長方形紅色圈圈處。(圖記者張聰秋翻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火葬場(火化場)興建案再掀波瀾!縣府擔心「見光」就「出局」,農曆春節過後低調作業,評估彰化縣埔鹽鄉公墓用地選址報告,不料,才在作業階段就引起當地居民反彈,縣府計畫處長謝昌達今天表示,縣府會繼續努力跟當地居民溝通。
謝昌達指出,評估中的火葬場興建地點,位於東西向快速道路草屯漢寶段員林大排水南岸道路旁的公墓用地,地號埔鹽鄉光明段137、137-1,佔地2.6公頃,鄰近埔鹽鄉廍子村和瓦窯村、福興鄉萬豐村、秀水鄉下崙村,位處彰化縣中心點,緊鄰快速道路匝道聯絡道,交通南來北往便利。
謝昌達表示,彰化縣是全國唯一沒有火葬場的縣市,每年平均約有1萬個縣民往生,近9成採取火葬善後,一直以來都往外縣市處理,縣內的確很需要火葬場,這是不爭的事實,現今火葬場興建先進,沒有煙囪、沒有噪音,民眾疑慮都能用現代科技處理,縣府尊重地方民意,但希望民眾可以理性看待問題。
火葬場興建地點繼芳苑鄉、線西鄉「出局」後,縣府再由全縣9處公有墓地,以交通優勢和地理位置挑中埔鹽鄉光明段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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