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領域保住了!愛狗樂園避開2原住民土地
花蓮縣府開發鳳林「愛狗樂園」,用地上有2位阿美族陳姓原耕戶,不滿縣府開發,今年二二八還找來律師、原住民權益團體在用地上「放狼煙」,宣示主權。(記者花孟璟攝)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傳統領域保住了!爭議多時的鳳林鎮「愛狗樂園」,佔地1.78公頃,有陳姓2位阿美族原耕戶主張,土地從日治時代已有耕作使用,並屢次透過放狼煙等方式「宣示主權」。為此,花蓮縣府決定「繞過」有爭議的「傳統領域」,開發案正趕辦環評中,最快年底發包。
部落青年高潞.以用說,愛狗樂園整塊地都是傳統領域,這次保住的只是保留地申請的權益,並非全部的傳統領域。她強調,原住民對傳統領域的概念並非「私有地」,非個人對土地有「所有權」,而是部落族人共有的領域,族人可在傳統領域中採集、狩獵。她說,希望政府在傳統領域有任何重大開發,都應遵守原住民基本法21條,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並讓原住民分享相關利益。
花蓮縣府規劃「安養」狗狗終生的「愛狗樂園」,位於鳳林鎮綜開段,先前已提報行政院「愛狗樂園興辦事業計畫」,面積1.78公頃,獲得農委會核准;而用地所有權人則是「花蓮縣政府」,縣府並陸續獲得「佔耕戶」簽署地上物拆遷同意書,並發放救濟金補償作物損失。
不過,愛狗樂園用地卻存在爭議!65歲的阿美族農民陳加朗堅持到最後,強調「父祖時代就已開墾」,就是不肯簽署同意書,獲得部落年輕人聲援,今年2月28日還在自己的土地上「放狼煙」宣示主權;而在陳加朗的耕地旁邊的另一阿美族農民陳春生,原本也已簽同意書,在律師等協助下,寄「撤銷同意地上物補償書」給花蓮縣府。
對此,花蓮縣府農業處處長羅文龍說,縣長傅崐萁已同意,既然土地有爭議就「繞過去」,目前確定陳加朗、陳春生2位農民各五分地,都已排除在愛狗樂園預定地之外,以解除土地爭議,2農民可向縣府申請原住民保留地。
羅文龍說,愛狗樂園用地由於位於花東縱谷風景區內,依法開發超過1公頃就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已委託規劃公司趕辦環境影響評估調查,最快本月底、下月初環評說明書可出爐,將送花蓮縣環保局召開環評大會審查。
羅文龍說,如環評審查順利,最快可在今年底就辦理公開招標,第一期經費共3000萬元,由花蓮縣政府預算支應,預估工期一年,第一期可收容3000隻狗,預計將以OT方式,委由民間愛狗社團、企業來經營。
羅文龍說,「愛狗樂園」不只「安養」同時也要鼓勵民眾「領養」,今年度也編列經費提供6500個免費植入晶片名額,透過公園、家戶稽查以及狂犬病疫苗巡迴注射的機會,鼓勵飼主植入晶片,落實犬隻源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