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pm2.5 雲林要設空污旗
雲林縣長李進勇(左2)宣示109年前減少pm2.5污染源23%。(記者林國賢攝)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pm2.5污染嚴重,雲林縣府今天提出污染源加強稽查及執法標準的加嚴,包括制訂禁燒石油焦、燃煤等自治條例,研擬空污旗警示等,期於109年減少23%污染源。
縣長李進勇表示,禁燒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已要求環保局在5月定期會完成草案,送入縣議會審議,另營建工地專案管理、電力業排放、石化業設備元件等,以降低原生性及衍生性懸浮微粒的產生也會陸續完成,逐步改善空氣品質。
pm2.5高濃度時,環保局將啟動加強污染源查核、通知轄內大型污染源加強防制設備效率、停止鍋爐吹灰、加強街道清洗等,並透過電子看板、有線電視跑馬燈等方式提醒民眾做好自我保護。
環保局長曾春美表示,空氣污染必須以區域管理治理的觀念及方式,才能有效管制,縣府會與雲嘉南與中部各縣市能結合共同組成污染減量小組,共同改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