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水油下游廠商增至1012家、製成品項增至208項
2014/09/08 18:18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下午四點半公佈強冠將劣質豬油「全統香豬油」賣給第一層業者236家,236家中波及第2層下游業者,從971家增加至1012家。(若加上236家第一層的經銷商、加工及餐飲業者,全部問題廠商合計高達1248家。)
被製成食品的品項,則從136項增至208項,如基隆聯華食品的「米粉盒裝調味包」;苗栗阿蘭姐小吃店的「油蔥酥」和「豬油」;頂好委託屏東陸仕食品代工的「香菇肉燥鍋燒麵」,連澎湖監獄「綠豆椪」也上榜,受刑人恐也吃下肚!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今天新增的品項,大多數是業者自主通報。記者追問,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範產品有疑慮未自主通報或回收下架可罰3至300萬,第1天味全通報時,食藥署區管中心主任馮潤蘭說,味全此條可不罰,但今天才通報的業者,距檢警4日查獲至今已第5天,是否仍算「自主通報不用罰」的範圍?
馮潤蘭指出,業者知道自己產品有疑慮第一時間應通報,但「第一時間」算多久,須由主責的地方衛生局釐清,「每天電子平面媒體都報導,做生意的人大概很難不知道」,不過她強調,此部份仍須由衛生局調查、釐清。至於全國衛生局是否已對相關業者開單?馮表示,開單須約談、調查,雖有部份衛生局說要對業者罰多少,但仍未有處份書送達食藥署。
有外界質疑強冠有向中國進豬油,食藥署今也指,據報關資料顯示,強冠今年進口豬油部份,自日本進23批共672公噸、自香港進2批87噸。至於這些進口豬油與涉案的劣質豬油有無關係?食藥署表示無所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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