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貿協議 經民連促重開公聽會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昨質疑民進黨要趕在立院本會期完成兩岸監督條例立法,就是希望休會時與中國談貨貿協議。圖為賴中強(右一)去年四月間與數十位社團代表要求經濟部停止貨貿談判。(資料照)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昨推估兩岸監督條例的審查時程表,認為民進黨要在本會期完成相關立法,就是希望休會時與中國談貨品貿易協議。對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回應,法案將在委員會充分討論,尋求朝野共識,「絕對沒有所謂的立法或審查法案的時程表」。至於貨貿要怎麼處理,待新政府上台後決定。
賴中強質疑 新政府企圖迴避國會監督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引發太陽花學運,當時民團的訴求為「先立法,再審查」,也就是先有兩岸監督條例的相關立法,才能依法進行兩岸協議審查。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四月一日表示,期待本會期三讀通過監督條例,賴中強則認為,民進黨希望新政府能夠在立法院休會期間與中國談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如此一來就能迴避國會監督。
賴中強表示,大約在四月二十五日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就可以開始排審監督條例,四月二十八日若內政委員會完成審查,並交付朝野協商,接著等協商期一個月,可能在本會期通過監督條例。
陳其邁澄清 監督條例沒有審查時程表
賴中強質疑,準閣揆林全曾在黨政協調會表示,未來監督條例立法後,目前尚未簽署的「兩岸貨貿協議」應可優先適用,以民進黨版監督條例的「談判中」程序處理。但賴主張,貨貿應該補足過去「談判前」未進行的程序,重新開公聽會,釐清是否要與中國簽貨貿,然後向國會重提締結計畫,釐清談判目標。
陳其邁表示,各黨團都對監督條例有不同看法,會在委員會中充分討論,「絕對沒有所謂的立法或審查法案的時程表」。五二○新政府上任後,會再來檢視服貿、貨貿要怎麼處理、如何適用監督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