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推動「中國人權法」立法
台聯昨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在立法院推動「中國人權法」立法,台聯主席黃昆輝(左二)表示,台聯推動中國人權法,意在反制中共的「反分裂法」與新「國安法」。(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昨天是中國十一國慶,台聯提出「中國人權法草案」,擬於行政院轄下設置「中國人權委員會」,聲援遭受政治迫害的中國人,並規定施予政治迫害的中國人,不得入境台灣國境;已入境者,應立即驅逐出境。
禁施予政治迫害者入境台灣
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昨召開記者會表示,中國近年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新國家安全法」,侵犯台灣主權與基本利益,馬政府卻從未抗議,甚至默認中國作為。為反制中國對台的諸多敵意,台聯參考美、日、韓之「北韓人權法」立法精神,研擬「中國人權法草案」,近日將送進立法院。
草案明定,中國人權委員會須掌握國際與中國人權狀況,並製作中國人權狀況報告書,每年向立院做報告。針對中國被迫害者,委員會必須提出聲援、救助及保護辦法。經委員會調查,有事實足以認定,在中國境內迫害維權、民主運動及宗教人士者,應通知境管單位,拒絕入境我國;已入境者,應立即驅逐出境。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魏千峰表示,中國經濟與政治情況嚴峻,民暴、抗議事件不斷,台灣政黨願意提出立法,對中國人權提出適度批判與監督,必須予以高度肯定。
前考試院長姚嘉文說,台灣長期推動人權運動,享有自由與民主,反觀中國缺乏人權意識,且近來侵台態度強烈,台灣不能太退縮,希望民進黨與其他政黨共同支持中國人權法,改善中國人權問題。
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表示,根據中國國台辦統計,這十年來有近三萬件在中國台灣人的投訴案件,反映出台商遭中國嚴重壓迫。很多台灣人認為兩岸經過溝通、簽訂ECFA和投資保障協定,台商就能得到保障,其實是大錯特錯。他提醒,要談中國人權,須先重視台灣人在中國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