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太輕!消基會促罰大統2.3億
大統違反《 食品衛生管理法》對照表
〔記者林嘉琪、吳為恭、黃旭磊/綜合報導〕爆出造假、混充低劣油品風波的大廠「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遭彰化縣衛生局勒令停工,並累積罰款超過三千萬。消基會昨天要求衛生主管機關,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對不肖業者從重開罰,金額至少要達二.三億元,並依其不當獲利再提高處分金額,才能嚴懲黑心業者。台灣消保會也開始受理黑心油團體訴訟登記!
台灣消保會受理團訟求償登記
台灣消保會秘書長呂英瑋表示,昨天就已接獲十幾件個案投訴,多數為大統花生油、橄欖油及辣椒油產品;投訴民眾都很憤慨,認為若比照塑化劑案被法院輕判幾百萬,根本無法賠償健康損失。
台灣消保會理事長陳秋雄表示,黑心商人製作花生油沒花生、辣椒油沒辣椒,降低成本牟取暴利後住進八千多萬豪宅、擁有六部名車,「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消費者花錢受罪,不孕、慢性中毒,情何以堪?
每年暴利五億 罰三千萬不痛不癢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表示,大統成立三十二年,是市場地位僅次於桂格、泰山、台糖的老字號,市占率約十%;該品牌走中低價路線,受消費大眾歡迎,去年一年的營業額就有新台幣十五億元。保守估計,大統一年獲利高達五億元,現在累積罰款不過三千多萬,業者根本不痛不癢。
彰化縣府:罰款比「胖達人」嚴格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這次採每一項產品開罰,和過去一案一罰不一樣,金額已經很大,合不合理可以討論,但這次的罰款和「胖達人」罰十五萬元相比,已經嚴格許多。添加銅葉綠素部分,彰縣衛生局每件開罰十萬元,三十四件共三百四十萬元。葉彥伯指出,由於大統只為了染色,添加量不大,所以每件處以十萬元。
葉彥伯表示,假冒是以油去混充,他們認為開罰兩百萬元比較恰當,八件產品罰了一千六百萬元,比以前一案一罰最高金額的一千五百萬元還高,絕對沒有手下留情,希望為以後一件產品一罰的裁罰機制樹立新標準。
民眾質疑,超過三個月以上發票難保存,舉證困難。台灣消保會法律專委會召集人林祺祥指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即使損害賠償數額無法證明,廠商仍要付出五百元到兩萬元的損害賠償責任金。受理團體訴訟電話:(07)970-0726,或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登記後,轉消保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