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推修法 通過門檻降至1/4同意
2013/02/27 06:00 記者曾韋禎、施曉光、施曉光、彭顯鈞/台北報導公民投票法的高門檻被批判為「鳥籠公投」,特別是台灣採投票率及同意票率的雙重通過門檻設計,遠較其他民主國家的規定嚴苛。本屆立法院已有多位在野黨立委提出公投法修正草案,主張降低公投連署及通過門檻。
江揆:補代議政治不足 門檻不宜太低
對於外界質疑現行公投制度通過門檻太高,要求修改遊戲規則,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受訪時則回應,公投本來就是補代議政治的不足,公投門檻不宜太低,否則很多事情都會輕易地訴諸公投。
江揆也說,修正公投法是立法院權責,如果朝野有不同看法,希望立法院能做理性和平的討論。
國民黨中山會報昨也討論公投門檻問題,據轉述,國民黨秘書長曾永權說,民進黨對核四公投提出修改公投法等三條件,「沒有道理!」他強調,公投的門檻過低,「將造成政府運作的問題」。
公投法規定,全國性公投提案連署,應達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再經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進行第二階段連署,並須於六個月內完成五%以上選舉人的連署。完成連署的公投案,應經全國半數以上的公民進行投票,其中過半數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針對公投門檻,立法院現有七個公投法修正草案,皆為民進黨、台聯立委所提,全都主張廢除「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且立委葉宜津版、潘孟安版、陳唐山版、李應元版、台聯黨團版等均主張下修公投通過門檻,取消現行二分之一合法公民投票的投票率門檻。只要參與投票的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即可通過。
葉宜津指出,她的版本把公投通過門檻改為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即可通過,只要朝野同意簽字,馬上能解決公投門檻過高的問題。
若依此標準,二○○八年的入聯、返聯兩項公投,均獲逾四百九十萬張同意票,遠超過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四一二萬六七九五票),即能通過。
不過,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則表示,把公投案通過門檻降到四分之一很不合理,因為如果高達四分之三的人民沒有表達意見,根本無法確定人民的意志。國民黨立委吳育仁也認為四分之一門檻太低,一般開會都是規定二分之一出席,如果連二分之一的民眾都未參與公投,就表示多數人對特定議題沒有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