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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專題報導】總團部占用國土 產權不清

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經國紀念堂。(記者叢昌瑾攝)

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經國紀念堂。(記者叢昌瑾攝)

2010/12/28 06:00

〔記者劉力仁、鄭琪芳、謝文華/專題報導〕救國團不僅其「公益團體」屬性引發爭議,占用國有土地問題,也始終難釐清。最新一起是位於台北市松江路精華地段的救國團總團部志清大樓,國產局認定是「占用」,已列入訴訟追討對象,近日將正式提告。

志清大樓 土地公告現值6.6億

救國團志清大樓位於北市松江路、民生東路口,為十四層樓的建物,土地面積八一七坪,土地國有持分約四五七坪、建物國有持分逾四千坪,土地公告現值六.六億元。

救國團主任張德聰說明,志清大樓產權分為三部份,一是榮工處、一是中央社、美聯社等,救國團總部所有產權僅佔三分之一,包括建地和興建費用,是在民國六十八年時以救國團自有經費購買,當年因救國團為法人組織,依法不得登記產權,協調登記在教育部之下,多年來,救國團盼教育部移轉產權至救國團名下卻未解,至今仍努力與教育部溝通。

不過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表示,行政院於民國六十八年核准志清大樓興建,民國七十八年房子完工登記,權狀登記房子所有權是「教育部」。

國庫撥款1.8億 救國團一毛未出

林子淩另拿出行政院民國六十八年八月十七日公文表示,當年七月興建志清大樓時,當年中央社及救國團,先以土地作價,再由國庫撥款補不足,國庫共撥款一億八千萬協助興建,救國團跟中央社一毛未出,救國團卻分得三千零二十坪面積。

土地權狀方面顯示,民國五十九年這筆土地登記管理者為救國團,但民國五十九年救國團還隸屬國防部之下,這筆土地是國家的,救國團僅是管理單位,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救國團花錢購得土地,志清大樓徹頭徹尾就是國家的財產。

繼續追下去,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教育部將志清大樓產權移交國有財產局管理,救國團使用這棟大樓二十幾年,在台北精華地段經營補習班、旅行社,沒付過一毛錢租金,這是百分之百侵占國有財產!

根據調查,目前救國團向國產局承租的國有地,包括天祥青年活動中心、墾丁青年活動中心、宜蘭學苑、嘉義學苑等;位於北市北市精華地段、敦化北路的台北學苑,土地是國防部所有,估計市價逾百億元,經追討,預計十二月三十一日點交歸還國防部。

此外,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的經國大樓,當年由僑委會與教育部出資興建,竟遭轉為救國團財產,民進黨執政時提告追討部分產權。救國團指,劍潭中心地上物產權,僑委會部分已由救國團依法向國產局價購。教育部部分,現正進行訴訟程序中。

立委林淑芬表示,歷屆立委都曾對救國團占用國有土地,或政府機關不當撥用土地供救國團使用提出質詢,但一切都如「狗吠火車」,不了了之。

她除要求清查救國團占用情形,另外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九條及五十一條規定,「公益團體租用國有土地,已有租賃關係者,則讓售與直接使用人」的規定也應修改,杜絕讓救國團有機會先低價使用這些青年活動中心,日後還有機會直接購買的不公事件發生。

救國團主任張德聰回應環保團體對救國團活動中心諸多質疑。(記者朱沛雄攝)

救國團主任張德聰回應環保團體對救國團活動中心諸多質疑。(記者朱沛雄攝)

位於台北市松江路精華地段的救國團總團部志清大樓,國產局認定是「占用」,已列入訴訟追討對象。(記者羅沛德攝)

位於台北市松江路精華地段的救國團總團部志清大樓,國產局認定是「占用」,已列入訴訟追討對象。(記者羅沛德攝)

救國團六處學苑概況

救國團六處學苑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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