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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回顧/鄭太吉判刑槍斃 馬已非法務部長

2008/03/09 06:00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在前晚電視政見會中,指公開殺人的前屏東縣議會議長鄭太吉是他擔任法務部長任內起訴、判刑、槍斃的,此說法與事實有很大出入。

馬英九是自八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就任法務部長,八十五年六月十日卸任,轉任行政院政務委員。

鄭太吉殺人案的確是馬英九法務部長任內發生的重大刑案,但判死刑及槍斃時,馬早已不是法務部長。

八十三年間,時任屏東縣議會議長的鄭太吉,因賭場利益恩怨,對友人鍾源峰不滿,竟於當年十二月十三日凌晨,率手下多人,當著下跪求情的鍾母面前,開了十六槍槍殺鍾源峰。

因鄭的惡勢力太大,雖知他涉案,但檢警偵辦及媒體案發後的報導,都迴避點名鄭;直到十六日,民進黨國代蔡式淵公開點名鄭涉嫌殺人,鄭才被警方逮捕收押。

屏東地檢署八十四年依殺人罪將鄭起訴;高等法院歷經四次更審,最高法院於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以殺人罪判決鄭太吉死刑定讞。

此時已政黨輪替,陳水扁總統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就職,延攬陳定南出任法務部長已近兩個月,陳定南認為鄭太吉惡行重大,迅速批准死刑執行令,高檢署八十九年八月二日晚間執行槍決。(記者楊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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