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革命秋後算帳 香港佔中9子 全判有罪
2019/04/10 06:00
最高恐被判處七年徒刑
〔編譯孫宇青、記者鍾麗華/綜合報導〕針對香港二○一四年爭取特首及立法會議員真普選的「佔領中環」(或稱「雨傘革命」)運動,西九龍裁判法院九日裁定,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在內的九名運動發起人,「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最高恐被判處七年徒刑。
戴耀廷等做好坐牢準備
對於判決結果,戴耀廷等人均表示「意料之內」,且已「做好坐牢準備」,同時期許港人「不要灰心、不應放棄」,繼續堅持抗爭。外媒評析,本案為香港在中國統治下的「指標性判決」,已再次敲響香港自由萎縮的警鐘。我陸委會則表示,「佔中」是港人爭取民主普選的和平抗議行動,以國家強權、法制武器侵犯天賦人權的政府,不僅無法獲得民心敬重,更凸顯「一國兩制」的危險本質。
香港自由萎縮警鐘敲響
戴耀廷等人於二○一四年九月廿八日啟動爭取真普選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行動,儘管警方以催淚彈試圖驅散聲援民眾,行動卻從港府總部延燒至旺角、銅鑼灣、尖沙嘴等地,持續七十九天才落幕,此後掀起「公民不服從」浪潮。然而「佔中三子」及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等九人,卻遭港府律政司依「普通法」罪行起訴。
主審法官陳仲衡九日裁定,九人分別至少一項罪名成立,並強調「公民抗命」在法律上不構成任何抗辯理由,法庭不會判斷各人行動背後的立意是否良善,只會根據控罪元素及爭議事項做出判決。
據悉,戴耀廷可能面臨香港大學校委會調查、甚至革職;現任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若被判入獄超過一個月,也有可能喪失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