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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要文大陳述意見 10天後現勘

文化大學學生宿舍「大群館」。(資料照)

文化大學學生宿舍「大群館」。(資料照)

2018/06/21 06:00

〔記者鍾泓良、沈佩瑤、林曉雲/台北報導〕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遭爆於文化大學的「大群館」違規做為宿舍收租。台北市都發局日前表示「大群館」是否為學生宿舍,將交由文化大學及教育部認定。教育部昨回應由地方政府認定;對此,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台北市政府會做認定,昨已發文給文化大學,要求十天內陳述意見,十天後就會派員現勘。

台北市長柯文哲則表示,今年是選舉年,這麼敏感的題目,就乾脆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行政,他交代都發局長林洲民,這件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都發局說,大群館位於第二種住宅區(特),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可以做集合式住宅,但不得申請寄宿舍,而該棟建築於一九九七年取得的使用執照,是申請九十九個門牌的集合式住宅,而非「一門牌九十九戶」的寄宿住宅。

二○一二年建管處認定大群館屬於建築物使用類組中,使用項目表的H1類組宿舍,應比照宿舍兩年做一次公安申報,並對文化大學開罰六萬元。但台北市都發局都市規劃科也在同年發函,認定大群館屬多門牌住宅,雖出租供學生使用,但仍屬於集合式住宅,因此尚無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規定,形成局處間出現兩種不同解讀。

教部年補助大群館三百萬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則表示,文化大學確實將大群館四百二十個床位填入資料庫,教育部也據此給予獎補助款,至於獎補助金額多少,尚未細查。教育部一年給文化大學一億元獎補助款,據悉,大群館約獲教育部補助三百萬元。

文化大學昨晚也發出聲明表示,文大從一百年八月承租大群館,依建物使用執照載明之「集合住宅」,認定可供宿舍使用,並依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指正,每兩年進行高標準安檢並申報,及向教育部申報宿舍床位數;迄今政府相關單位未曾行文文大指「大群館」不能供作宿舍使用。

文大強調,學校從未隱瞞相關資訊,亦認定大群館可做為宿舍使用,據此將大群館相關床位納入私校補助指標參考基準,為何七年來都無問題,遇選舉年卻飽受批評?且文大所有關於教育部獎補助款的收支明細均公告於官網,專款專用、載明支出項目,絕無分毫支應大群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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