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調查報告》昔閣揆兼救國團主任
救國團(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去年十二月十一日決議,要求內政部調查救國團的組織定位及業務。據了解,報告近日出爐,直指救國團當年脫離國防部管轄後,在一九七○年至一九八九年間受行政院、教育部督導,是由教育部長兼任救國團召集人及主持各項青年工作會議。
教長任召集人 主持工作會議
內政部報告指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成立於一九五二年,由行政院律定隸屬國防部管轄,業務負責學生、社會青年組訓,並承辦高中以上學校軍訓教育,直至一九六九年才解除隸屬關係,後改歸為教育部主管。
報告說明,救國團在一九七○年以「社會運動機構」型態向內政部備案,直至一九八九年八月立案為社會團體,在這十九年間,前行政院長蔣經國、李煥曾擔任救國團主任,教育部長兼任召集人,負責主持各項青年工作會議,並於各縣市成立團委會。
在一九七四年八月,擔任閣揆的蔣經國對救國團「青年工作要點」指示分工。在教育部長擔任召集人階段,救國團陸續興建志清大樓、十三所青年活動中心、幼獅文化、中國青年服務社來推動青年活動業務,並受教育部督管。
立委:黨國不分最好證明
「這是黨國不分最好證明!」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質疑,教部自一九五○至二○○三年,連年拿錢給救國團辦活動,歷年共補助救國團三.八億餘元,另還撥款四.五八億元給救國團蓋青年活動中心,由國民黨籍的教育部長擔任救國團召集人,很典型是方便「左手撥右手」,將國庫的錢補助黨國成立的社團。
賴瑞隆指出,在過去威權時代,中華民國總統由國民黨主席擔任,行政院長另兼救國團主任,教育部長還擔任救國團召集人,不斷拿國家資源「私養」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時至今日仍有教育部卸任高官出任救國團理事長。
此外,針對違反人團法「主任當家」制,救國團在二月十日所召開的會員大會,通過章程修正改為「理事長對外代表本團」,並取消入團須團員推薦的限制;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主任陳茂春說,修正後的章程符合「人團法」規定,至於為何過去教育部長會兼救國團召集人,研判應與蔣經國的政策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