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洩密案判無罪 立委質疑:奶嘴法官沒讀懂憲法
判決馬英九洩密無罪的法官唐玥,現年廿七歲,是馬英九的台大法律系學妹,司法官訓練所五十三期結業。(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法官唐玥判決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無罪,認為馬是依「憲法」賦予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在處理院際之間爭執;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昨日質疑作此判決的年輕法官是「奶嘴法官」,根本沒讀懂憲法,才胡亂引用憲法條文,或者這位法官有政治傾向一定要判馬英九無罪,這種判決結果不僅荒謬可笑,也重創司法尊嚴。
27歲唐玥審馬案
任法官未滿3年
判決馬英九洩密無罪的法官唐玥,現年廿七歲,是馬英九的台大法律系學妹,司法官訓練所五十三期結業,於二○一四年出任法官,至今未滿三年,曾審過夜店殺警案、清大博士生遭撞死肇逃案,今年三月被電腦抽中擔任馬案獨任法官,未主動提出聲請組成合議庭,曾引發譁然。馬案判決後,因滿三年例行調動歷練,將轉調民事庭法官歷練。
唐玥喜歡打壘球和羽球,是北院女壘隊成員,喜歡堆樂高積木。
陳其邁表示,馬英九是介入偵查中司法個案,找來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兩人,在小房間內洩密違法監聽資料,商討鬥爭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策略,法官卻以「憲法」第四十四條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做為阻卻違法事由,根本是胡亂解釋。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指出,對於王金平、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兩人,馬英九找來江宜樺等人展開九月政爭,法官卻解釋成總統在處理院際間調解,嚴重傷害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