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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勞軍捐? 內政部黨產會同聲否認 葉俊榮:不接受不合理條件 顧立雄:尚需三方協商

婦聯會(資料照)

婦聯會(資料照)

2017/07/31 06:00

婦聯會要求不得追查 立委質疑

〔記者陳鈺馥、楊淳卉/台北報導〕婦聯會廿四日回文內政部,同意捐贈三一二億元資產繳國庫,但也開出內政部不再針對勞軍捐進行任何主張等要求,引發立委批評政府以交換方式處理轉型正義,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昨表示,不合理條件不會全盤接受,其他機關及立法院當然可續追勞軍捐;黨產會主委顧立雄也表示,那是婦聯會表達自己的意向,尚需三方坐下來協商。

葉俊榮表示,內政部提出的「組織落實民主轉型、資產捐國庫做公益、會務接受公眾監督」三大原則,在不斷要求及逼迫撤換負責人情況下,婦聯會最後同意允諾,讓轉型正義不會陷入死結,也有整體及實質成果。

葉:其他機關或立院仍可續追

對於婦聯會回函開出條件,要求內政部不得再對勞軍捐相關爭議進行任何主張、共同解消相關訴訟,要求黨產會不再依「黨產條例」對婦聯會及其捐贈成立的組織、財產進行任何主張;葉俊榮指出,本案後續協商走向,將視與黨產會、婦聯會協商情形而定,不合理條件不會全盤接受,其他機關及立法院當然可續追勞軍捐,只要有轉型正義資料出土,社會都可以討論。

強調協商解決問題 非交換條件

針對前兩次協商,婦聯會是否已開此條件?葉表示,婦聯會說「不得追查勞軍捐」,那是它處理事情方法之一,內政部也提出三大原則,若婦聯會當時不同意,本來廿四日那天是要撤換負責人辜嚴倬雲,但後來婦聯會趕在最後一刻回文答應,才讓結局大不相同,後續就沒有制裁撤換的問題。

「協商結果不是一百分,距理想還有段距離!」葉俊榮坦言,如果婦聯會願三八一億元全捐最好,但協商總有些折衷;而內政部費盡心力把婦聯會這塊頑石敲開,縱使婦聯會在報紙刊登美化聲明或開出什麼條件,至少婦聯會已接受三原則,「這是具體成果,也讓台灣繼續往前走」!

葉俊榮說,以前內政部從未對婦聯會做過處分,只有他敢處分婦聯會,婦聯會不交代勞軍捐,去年就祭出警告處分,後來婦聯會還提行政訴訟;他指出,想當然耳若撤換負責人,婦聯會還是會採法律戰,未來相關官司一打下去四、五年都有可能,透過協商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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