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官驚爆媒介高三女賣淫
桃園市某高中江姓少校女教官涉嫌媒介高三女學生援交,女學生家長獲悉報案,女教官被函送法辦。(取自網站,教官上尉舊照)
〔記者周敏鴻、林曉雲/綜合報導〕高中女教官竟淪為「媽媽桑」!?桃園市某高中的江姓少校女教官日前涉嫌接受「黃大哥」委託,媒介高三的十七歲女學生以十萬元代價販售「初夜」,黃男發現該女未成年,不敢交易;女學生家長事後獲悉報案,警方已將女教官及另一名涉嫌介紹的女學生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函送法辦。
記者昨天多次打電話詢問江教官,但她接起電話後,不出聲就立刻掛斷;記者傳簡訊請她回覆,也未獲回應。
女學生的家長控訴指出,十月時發現女兒言行舉止變得「拜金」、物慾很重,進一步追問時爆發口角,家長搶到女兒的手機並查閱Line通訊內容,驚見女教官竟然交代女學生「要穿得漂亮一點」,氣得報警處理,女教官做起「媽媽桑」的醜事才曝光。
富商委託 10萬元買女生初夜
警方調查,女教官九月初在餐會中與「黃大哥」碰面,在新北市等地經商有成的黃男詢問女教官:「有沒有『幼齒』可以幫忙物色、介紹陪睡?」女教官先相中經常打工的甲女學生,詢問是否願意援交?但甲女以「不缺錢」婉拒。
不料,甲女卻轉而詢問姊妹淘乙女學生,乙女同意後,江教官九月七日中午帶乙女到中壢火車站,搭乘接駁車前往SOGO百貨公司的餐廳與黃男見面。
用餐時,乙女自我介紹,也與黃男互留聯絡電話與Line,甚至談論到十萬元的援交代價;餐後,黃男還各拿三千元給女教官與乙女。
教官陪同吃飯 獲悉談論援交
警方傳喚江教官製作筆錄時,江教官坦承曾帶乙女與黃男用餐,雙方談論援交內容時,她都在旁聆聽,涉嫌媒介性交易的罪證明確。
檢警透露,黃男與乙女在九月十日相約在一家汽車旅館見面,黃男問起乙女年紀,發現她未滿十八歲,擔心觸法,立即帶乙女離開汽車旅館,各自返家。
乙女家長得知後怒不可遏,十月廿八日到中壢警分局報案提告,並求償一百萬元,江教官認為金額太高,雙方沒有交集;江教官後來改口否認媒介援交,堅稱只是要幫女學生找工作賺錢。
教官否認媒介 稱幫忙找工作
另一方面,乙女作完筆錄後就被社會局緊急安置,要花約一個月時間評估其家庭狀況等因素後,再決定是否讓她回歸原生家庭、正常上課。
學校初步了解確有其事,但細節並不清楚,四十二歲的女教官是少校官階,曾在新北市、桃園市多所學校服務,頗受學生歡迎。她育有二子,已為人母卻涉嫌媒介女學生援交。
教育部學特司司長鄭乃文表示,上週接到通報,國教署接手處理後,以人地不宜為由先將女教官調離至桃園聯絡處,同時召開人事評議會進行調查,如果涉案屬實,最嚴重會將她記兩大過並汰除,若判有罪除將喪失教官資格,退休金也會泡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