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日代表處館產 竟掛已故馬紀壯名下
屬於中華民國政府財產的「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土地加建築物市值逾140億日圓,目前仍登記在已故前駐日代表馬紀壯的名下。(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攝)
登記30年 換8代表沒處理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記者陳鈺馥/綜合報導〕荒唐!屬於中華民國政府財產的「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九百卅坪土地與一千七百坪建築物所有人,自一九八六年以來經過八任駐日代表,目前仍登記為已故的前駐日代表馬紀壯,現任駐日代表謝長廷表示,過世很久的馬紀壯仍「擁有」駐日代表處的產權,將來可能衍生許多麻煩,建議外交部早日讓駐日代表處的所有權人「正名」。
外交部表示,相當重視這件事情,但正值週末,外館事宜需要多點時間處理,暫不予回應。
建物+土地 市值140億日圓
坐落於東京都港區白金台高級地段的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土地面積約九百卅坪),地上建築物包括辦公室的一千三百坪和代表官邸三百五十一坪兩筆,目前土地大約值日幣九十億圓,地上物大約值五十億圓。包括土地在內的三筆不動產所有權人均為「亞東關係協會東京辦事處馬紀壯」。
「亞東關係協會東京辦事處」已在一九九二年改名為「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因此所有人名義的「亞東關係協會東京辦事處」已不存在,而代表人的「馬紀壯」已在一九九八年死亡,但從一九八六年的土地、八八年建築物的登記,到九○年馬紀壯離職,外交部一直把更換所有權人名義的工作放置一邊,以至於目前日本相關單位若需我方提出駐日處土地或建物相關文件時,必須去找故人馬紀壯的印鑑,謝長廷的蓋印是無效的。
由於一九七二年台日斷交時,中華民國駐日大使館因屬於「外交財產」而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收」,因此在目前的駐日處興建完成後,產權以當時的駐日代表名義登記,但在馬紀壯離任後並沒有將名義移轉到接任的蔣孝武,或以後的歷任駐日代表。
謝長廷建議 儘速轉移正名
駐日代表處官員稱,每次更換登記名義「很浪費金錢」,但根據在日台灣人不動產業者表示,所有權人名義的轉移登記只須支付一些印花稅和代書費。日本的不動產業界人士指出,個人所有的財產因為所有權人死亡而未更換名義,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但公家的財產以個人或法人代表登記,則可能發生一些金錢上的來往,「公事應該公辦」,換了代表,就必須換名義。
謝長廷表示,不能為了節省手續費而讓已經不存在的法人與已經死亡的該法人代表人一直是駐日代表處的「所有權人」;他同意當任的駐日代表應負責任做為駐日代表處的「所有權人」,並列入「移交」項目,最好的方法是成立一個財團法人做為駐日代表處的「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