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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寶慧:我和曹興誠沒有過夜 壹週刊故意模糊真相

記者許聖梅、林南谷╱台北報導

東森亞洲台營運長黃寶慧日前遭「壹週刊」目擊和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同遊香港,並在深夜進入曹興誠下榻房間,但週刊並未釐清2人進房的所有過程,讀者好奇2人到底有無過夜?經向壹週刊詢問但得不到答案後,讀者轉而向本報求證,本報昨天詢問黃寶慧本人,她解釋:「我有進去曹先生房間,那是為了看他挑骨董,不久後便回房。」她激動地說,她是個未婚女性,週刊報導讓人有想像空間,對她很不公平。

週刊含糊描繪 留想像空間

上週出刊的「壹週刊」以「科技大亨曹興誠香江私會女主播」為題,驚爆曹興誠6月23日下午悄悄赴港,會晤黃寶慧,2人不但相偕逛香港島、大啖生猛海鮮,還下榻同一間飯店(港島香格里拉酒店),但曹興誠登記的房號是5301,黃寶慧的房號則是5414。

根據壹週刊的報導,「飯後直到深夜十二點多,曹、黃與一位友人返回飯店,但黃未直接回她5414房,而是一同進入5301香港套房 ,不過,友人五分鐘後就獨自離開曹的香港套房。」接下來,壹週刊的報導就跳到「星期天中午,黃寶慧先下樓辦退房 ,但隨即又上樓。」未再交代黃寶慧當天晚上究竟是「睡在哪一間房」?

黃:有進曹房間 但隨後離開

本報記者直接詢問黃寶慧「是否和曹興誠過夜?」她數度哽咽,解釋說,曹先生去香港看骨董,邀她一塊看看,所以週刊才會拍到她和曹先生及所謂的「男性友人」一同進入5301套房,曹先生看了一下骨董後,對方就離開,而她也從5301房回到5414房,當天晚上她就睡在5414房。

她覺得週刊在這個部分刻意留下模糊的想像空間,對她這樣一個未婚女子而言,傷害很大,「週刊報導後,父母親不斷安慰我,公司也希望我低調不作回應。」她傷心欲絕,想解釋又不能多說,深怕愈描愈黑,內心只想一肩扛下,讓「烏龍報導」儘速落幕。

壹週刊表示 新聞處理完整

壹週刊社長裴偉表示,週刊報導內容,完全按記者所拍到的東西做描述,當時,黃寶慧的確進了曹興誠的房間,之後,有個男的走出來,也拍到畫面,但記者沒有看到黃寶慧走出來,所以沒特別著墨在這個部分,並不是故意留下模糊空間。

裴偉強調,壹週刊在處理這則新聞上,已經交代得非常清楚。


到底有沒有過夜?

製表/記者林南谷

壹週刊說法

飯後深夜12點多,曹、黃與一位友人返回飯店,但黃未直接回她訂的5414房,而是一同進入5301香港套房,不過,友人5分鐘後就獨自離開曹的香港套房。(之後未再描述,文章內容直接跳到隔天中午)

黃寶慧說法

我確實和曹先生、1位友人進入他的房間,因為他要買骨董,而友人就是骨董商,幾分鐘後,友人離開,他手裡拿的就是曹先生沒買的骨董,我也跟著離開5301房,並回到自己訂的541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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