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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謝和弦毀譽 吳宗憲勝訴開酸歡迎繼續

吳宗憲(圖)不甘受辱怒告謝和弦。(資料照)

〔記者鍾智凱、楊國文、陳慧玲/台北報導〕藝人吳宗憲不滿歌手謝和弦兩年多前在直播時辱罵他為「臭卒仔」、三字經,已損害其名譽,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士林地院認定謝和弦侵害吳宗憲名譽權,判決謝賠償30萬元,刊登道歉啟事3天,謝和弦不滿上訴後,高等法院昨酌減改判謝和弦僅須賠償15萬元,並刊登二審判決要旨以回復吳宗憲名譽,本案還可上訴。但刑事部份,謝和弦之前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日定讞,可易科罰金2萬元。

謝和弦。(資料照)

吳宗憲對於告贏官司結果表示尊重,並反酸謝和弦:「判決一塊五毛錢也是OK,這個意義比較重大,歡迎繼續呀…陪他玩吧」。認為謝和弦被不良的社會風氣帶壞,「誤以為這樣就是『幹大事』,他這樣對我不是第一次,而我對圈內後生晚輩的提攜照顧,他應該心知肚明」。

對於判決結果,謝和弦是否會再上訴?他的老婆兼經紀人陳緗妮未接電話、未讀訊息,但疑似不滿在社群發文談到:「相較之下,惡意誹謗人是『小偷』、公然侮辱人是『小人』的話,算不算妨害名譽?會不會被判刑?需不需要賠償?我比較好奇啦。畢竟也不是第一次了,不是個咖也是人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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