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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小妹遭通緝「難脫身」 陳沂點破關鍵嗆爆

〔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鍾欣潼(阿嬌)與「醫界王陽明」賴弘國結束14個月短命婚,「廣告小妹」因此發文爆料男方「愛砲也愛劈」,氣得賴弘國揚言提告妨害名譽罪,如今台北地檢署傳拘無著,已對「廣告小妹」發布通緝。對此,網紅陳沂再度槓上「廣告小妹」,更直言:「我看誹謗罪很難脫身了啦!」

陳沂(圖)點破「廣告小妹」遭告誹謗罪難脫身的原因。(翻攝自臉書)

阿嬌5月婚變賴弘國引發外界熱議,「廣告小妹」當時爆料男方私下愛約砲、劈腿,氣得賴弘國揚言:「不管要花多少律師費,我一定告死她!」他正式提告妨害名譽罪,礙於「廣告小妹」目前旅居美國,台北地檢署傳拘無著,已發布通緝,通緝時效到2033年。

廣告小妹遭賴弘國提告,目前旅居美國遭通緝。(翻攝自臉書)

陳沂隔空嗆爆「廣告小妹」,畢業於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的她,針對「廣告小妹」因造謠被通緝一事,她解釋:「除非她能拿出阿嬌前夫賴弘國真的愛炮也愛劈的證據,不然我看誹謗罪很難脫身了啦!」

「廣告小妹」在得知被通緝後表示:「一切相關事宜將交由律師處理。」並再諷賴弘國:「渣渣的起手式就是提告封嘴,我偏不要。」對此,陳沂狠譏廣告小妹:「想學我用囂張的態度面對被告這件事,前提是要有法律素養,我講每句話都很安全也從不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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