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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林心如逼婚非法同居 名嘴不滿結果再上訴下場曝光

霍建華(左)與林心如在2016年結婚。(翻攝自林心如微博)

〔記者吳孟倫/台北報導〕演員林心如與霍建華於2016年步入禮堂,兩人育有一女小海豚,小倆口雖低調但感情相當恩愛。中國名嘴宋祖德卻爆料他們是非法同居,被夫妻倆告上法院,一審宋祖德敗訴,他不服再上訴,日前二審結果出爐,維持原判。

宋祖德。(翻攝自微博)

2017年時宋祖德爆料林心如以懷孕逼婚霍建華,男方迫於無奈只好答應舉行隆重婚禮,但兩人並未領結婚證,只能算「非法同居」,之後遭網友以台灣不用領結婚證打臉,霍建華夫婦也聯合發出聲明澄清。宋祖德一審敗訴後表示已刪文道歉,且自己不了解台灣的法律,而林心如為公眾人物應要接受公評,認為自己並未侵犯名譽權,決定再上訴。

宋祖德二審敗訴。(翻攝自微博)

但法院認為宋祖德的文章中存在大量不實言論,對夫妻倆的形象和名譽造成損害,更以「炒作噱頭」等方式營利,內容誤導讀者,的確侵害林心如名譽權,因此維持原判,宋祖德要在全國發行的報紙登報致歉,並支付林心如及霍建華精神損害及維權費用總共20萬人民幣(約90萬元台幣),且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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